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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赵明二答网友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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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9-30 15:19:58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贴号:19】

    留言板 我们这个地方平均每周就有一户家庭有小偷进入

    我家住在青岛即墨市辛格庄村,最近我们这个地方平均每周就有一户家庭有小偷进入。(据我知道的两个月内我们村就有十户家庭被盗),每户居民报案最终都是没有结果,村里更是一点措施都没有采取……现在周围居民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无人不谈之色变!家家白天出门都提着一颗心,天天担心,青岛政府的领导即墨政府的领导我带着一个祈求的心,希望你们看到这条信息之后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我代表全村的百姓谢谢你们了!

    答:您好!入户盗窃涉嫌刑事犯罪,你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如公安机关不作为,你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如你对公安机关的处置不满意,可向其上级公安机关举报反映。

    【贴号:23】

    留言板 莱芜二路40号的大院子被人违法占用

    我是莱芜二路40号的居民, 我们楼上有一个大院子,以前非常干净, 现在被楼下的利群小超市非法占用,私自围起了铁栅栏, 在栅栏外堆放了一堆砖头,环境也是脏乱差,堆放了一堆废旧的盒子, 瓶子,成了小铺的仓库,到了夏天全是苍蝇、蚊子的天下, 再后来发展到种起了黄瓜之类的蔬菜, 我们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被违法侵占,多次向城管、街道反应都不起作用,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还我们一个干净整洁的院

    答:您好!从您的留言分析,这个院子可能位于居民小区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区分不同的情况分别由相关部门管理。若属于居民小区内的共有部分,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同管理。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由物业公司协调解决,街道办事处也可以从中协调解决。若不奏效,应当通过诉讼渠道追究责任人的侵权责任。1995年《青岛市市区居民楼院公共卫生管理规定》曾经有类似规定,可以由办事处责令改正,给予5元至100元罚款。

    【贴号:57】

    留言板 请问赵主任,您对“零时断网”有何看法?青岛可否出台地方性法规,促进这一行动?

    国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到了24时,网吧应该关门歇业。而在实际过程中,网吧超时经营的现象比比皆是,不少网吧甚至公然打出“通宵优惠”的旗号招揽生意。有关部门曾做过统计,“通宵上网”的人中60%是青少年。 “零时断网”方案公布以后,文化部在个别省市做了试点。此举,引起了网吧业主的不满。网吧业主认为,在网吧运营过程中,和网络运营商签过合同。合同内容规定,24小时提供网络支持,并未规定24时以后断网,要切断的话没有法律依据。 请问赵主任,您对“零时断网”有何看法?青岛可否出台地方性法规,促进这一行动?

    答:您好!您提到的网吧超时经营,我们认为主要是执法问题,应当由主管部门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您提到的网吧业主和网络运营商签过合同24小时提供网络支持的问题,我们认为,提供网络支持与超时经营属两种民事行为,不存在必然的法律关系。您提出的制定地方性法规,促进“零时断网”行动的建议,我们将会转交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如有必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由主管部门按照立法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提报立法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是否需要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

    【贴号:61】

    留言板 今年青岛市将出台哪些地方性法规?给我们介绍一下好吗?

    今年青岛市将出台哪些地方性法规?给我们介绍一下好吗?

    答:您好!市人大常委会将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青岛市价格监测条例、青岛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青岛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等列为今年地方性法规的完成项目。有关立法项目的征求意见和公布施行,请您关注青岛政务网和青岛日报等新闻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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