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沾黑钱数千万为何无人感惊讶 ■与“广东最牛律师”到底啥关系 杨贤才 他, 有才有魄力 曾是“中国第一执行局长” 但也很嚣张 手沾三千万元黑金无人称奇 在他背后 还有位“广东最牛律师” 他是位好法官 也是污吏贪官 今年,杨贤才60岁。如果一切正常,这位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正好今年退休。他将揣着3000多万元的财产,含饴弄孙,羡煞旁人。 可惜,人生没有如果。 5月31日,杨贤才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一判罚,在于他有自首情节并积极退赃。 早在杨贤才身陷囹圄之前,广东政法界对他的评价就颇具争议性。如今,故事的结局已基本显现,再次回溯这位曾被称为“中国第一执行局长”的法官的人生轨迹,或许能给“尚在局中之人”一点警醒。 意料之中 杨贤才出事的最关键因素还是权力太大又缺乏监督……这几乎是意料中的事。执行法官已经是法官行业中的“高危群体”…… 杨贤才,广东揭阳人,2001年担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该庭后更名为执行局)。杨贤才在执行局局长位置上任职6年,于2007年9月离任,但仍然担任广东省高院副巡视员(副厅级)及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据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8年春天,杨贤才利用担任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庭庭长、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所得折合人民币11830438.2元,另外有价值人民币16946352.39元的家庭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其当时家庭财产合计人民币近3500万元)。今年5月31日,杨贤才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采访中,对于杨贤才“受贿1100多万元,不明财产高达近1700万元”的数字,没有任何法官或律师感到惊讶。甚至有人流露出“不多呀”的情绪。确实不多!因为相对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随便一个标的就上亿元的执行案,这“3000万”还真是不算啥。如果执行不了,就是上亿的损失,挽回了这个损失,送个百八十万的“感谢费”似乎真的“无可厚非”。 虽然对杨贤才的评价,业界有褒贬不一的分歧,但高度认同的是,除了人性中的贪婪,杨贤才出事的最关键因素还是权力太大又缺乏监督。执行法官会出事,几乎是意料中的事。从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当年的执行庭庭长刘宽落马,到珠海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的全军覆没,再到今天杨贤才的栽倒可以看出,执行法官已经是法官行业中的“高危群体”。 心态的极度不平衡,在法官行业里普遍存在。 以执行案来说,委托律师可以堂堂正正地接受风险代理,如果执行成功,律师最高可以拿到30%的风险代理回报,上亿元的案子律师拿个上千万都是正当的。可法官呢?同样的学识背景,同样的辛苦工作,他只能拿一份几千元的“死”工资。 除了经济地位的差别,法官也常常无法获得与职业地位相衬的“荣誉感”,行政干预司法的情况大量存在,法官无法也不能抗拒,这在越高等的法院越明显。都是大案子,各方角力的能量都很强大,干预的力量也就特别多,这种情况下还想要守住法律信仰,有时几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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