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公布称,今年1-5月,广西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辖区内的539个行业协会收费进行专项检查,截至5月20日,共查出涉嫌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协会9个,涉嫌违规收费2739.86万元。 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表示,本次专项检查将建设、国土、经贸、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工商、旅游、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行业协会作为检查的重点,检查发现,行业协会的违法收费行为有11种之多,物价部门提取并向社会公布这些行为的表现形式。 强制培训中 提高标准收费 价格主管部门规定行业协会(学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开展的培训,属于强制培训,强制培训的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定,但是,一些行业协会(学会)在开展强制培训中没有执行这一规定,存在提高标准向培训人员收取培训费、考试费、资料费等问题。 代行政部门 收IC卡工本费 协会代行行政职能并违规收费,个别协会在代行行政职能中违反有关规定,擅自收取各项费用。如:在代理项目招投标的组织和评审等工作中,自立项目收取标书文件费、评审费;代上级行政部门收取从业资格证费、IC卡工本费、资料费等。 有行业协会 向企业收保证金 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检查发现有的行业协会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收取企业认定费、年审费等。一些行业协会向企业收取“自律保证金”、“蔗区维护费”。 企业评审中 收取评选报名费 违反谁委托谁付费的规定乱收费、个别行业协会在开展部门评优、企业(达标)评审中,违反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关“谁举办、谁出钱的原则”,向所属会员或参评单位收取优秀企业(或个人)评选报名费、入围费、评审费、评审登报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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