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审计署发布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情况(2010年第10号审计公告)。 审计公告结果显示,截至5月20日,全国共接收捐赠款物70.44亿元(资金64.11亿元,物资折款6.33亿元),其中,民政部和15个社会组织接收36.71亿元(含地方汇缴),已支出4.73亿元用于应急抢险,全国尚结存65.71亿元。本次审计没有发现中央本级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而据民政部截至5月21日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共接收青海玉树地震救灾捐赠款物55.13亿元,其中,捐款48.24亿元,物资折款6.89亿元,直接使用捐款0.97亿元。 对比两部门公布的玉树救灾捐赠款物数据,全国受捐赠款物总额存在15亿元的数据差异。 10号审计公告对此作出解释——玉树捐赠金额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审计署和民政部等相关部门统计方式的差异。 民政部4月17日发出《关于做好玉树“4·14”地震抗震救灾捐赠工作的通知》要求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按“以缴代统”的要求统计相关数据。各级民政部门及其下设的捐赠接受机构、各级红十字会、各地慈善会每3日将所募捐款逐级向上汇缴。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和其他基金会于每日12时前向民政部报送捐款接受和使用最新情况。 这种汇缴的方式,造成部分资金沉淀在基层接受捐赠的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