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门是我国管理自然资源的重要政府职能部门,行使着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行政审核、审批、处置、确权、登记、发证和相关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等权力。近年来,随着土地资源的增值,国土资源部门的违法违纪案件呈高发态势,特别是在土地审批、交易、开发等过程中,违法违纪现象屡见不鲜。5月20日,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通报了专项治理工作中查处的20起典型案件。记者发现,这些案件大多与土地问题有关。国土部门何以成了腐败“重灾区”?如何治理涉土腐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和办案检察官,以期找到问题的答案。 1、国土系统已成腐败高发领域 这是一组令人吃惊的数字—— 2009年,江西省国土资源厅通过自查自办立案20件,给予党政纪处理14人;而该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国土系统受贿案件13件13人。在这一年,浙江省共有67名“土地爷”被检察机关查处。安徽、河南、辽宁等地也有多起国土系统腐败案件被查处。 从全国来看,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09年9月通报的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情况显示,2007年至200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9374件10043人,案件主要发生在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等领域,共7990件;共查处国家公务员3567人,其中土地管理部门501人。 来自国土资源部的信息显示:自去年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全国共受理土地出让和矿产资源管理举报和案件线索15252件,立案357件,查实26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3人,移送司法机关650人。 “国土资源系统已成为腐败易发、高发领域。”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3月31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事实证明,国土资源系统确已成为腐败“重灾区”。今年以来,被媒体曝光的就有江苏省无锡市国土资源局腐败窝案、河北省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腐败窝案等。一边是不断有新的案件被曝光,一边是不少地方国土官员因犯受贿罪纷纷获刑。5月10日,重庆市忠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叶国英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4月27日,浙江省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刘长春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4月16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李江华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3月11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海风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倒台“土地爷”多被房地产商拖下水 细究一下这些倒台的“土地爷”,可以发现,他们大部分是被房地产商“拖下水”的。“国土系统掌握着涉土涉房项目的不少审批权,一定程度上掌握着一些房地产商、企业主的‘经济命脉’,所以,国土官员成为老板们拉拢腐蚀的对象。”浙江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倪集华分析说。 统计数据显示:在浙江省检察机关查处的国土系统60多起案件中,一半以上的受贿国土官员与房地产商有不同程度的利益纠葛。事实上,据统计,不仅是浙江,近年来落马的国土系统官员不少都与房地产行业潜规则下的腐败有关。透过这些落马贪官,人们可以看到房地产腐败的影子。在他们的“罪状”中,也都有着房地产商们的身影。难怪有专家说,房地产等商业用地项目正成为涉土腐败侵害的重点领域。 被房地产商“拖下水”的国土官员都倒在了哪些环节?从近两年来各地发生的数十起国土资源局负责人腐败案中不难发现,涉及征地拆迁管理领域、国土资源规划、土地资源管理和利用等环节。
具体而言,一些人利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和划拨收受贿赂,主要表现在办理建设单位的建设用地申请审批、征地拆迁出让土地等环节。如浙江省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吴宗斌利用职务之便,在厂房用地审批、房屋拆迁重建等方面给予他人关照,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7.49万元。而他的受贿多发生在审批手续的办理过程中。 安徽省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海风案也是典型一例。在1997年1月至2008年11月,他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买卖、征迁、办证等过程中,收受贿赂1700余万元。 还有一些人的受贿是发生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过程中。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许建斌就是利用职务便利,在国土资源项目立项审查、评审和土地项目整理等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贿赂221万余元的。 项目规划调整、土地款支付也是钱权交易容易发生的环节。江西省鹰潭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陈福仁受贿的18.9万元,都是在为行贿人在项目规划调整、工程款支付、土地拍卖等方面谋取利益过程中获得的。 除了受贿,还有一些国土系统的工作人员利用分管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工作之便,大肆侵吞公共财产,贪污数额巨大,如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罗亚平。检察机关指控,罗亚平采用假补偿、多补偿方式,以他人名义骗取动迁补偿款;异地安置动迁户、盗卖动迁房后骗取动迁补偿款;直接将他人动迁补偿款据为己有等方式贪污17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