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受贿者郭京毅 作为一名前商务部正局级干部,46岁的郭京毅本有着大好前途。然而现在,摆在他面前的,却是一份死缓的一审判决书。商务部条法司,这样一个“务虚”机构的工作人员,竟会涉嫌巨额受贿,事实令人震惊。而在郭京毅倒下的同时,我们不得不正视的是:腐败,或许已经开始向立法领域渗透。 本报记者 吴晓蕾 发自北京 5月20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原商务部条法司正局级巡视员郭京毅受贿数额总计价值人民币845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现场目击人士称,在整个宣判过程中,郭京毅的表情一直显得很“平静”。但是,在那看似平静的外表下,郭京毅自己或许也陷入了沉思—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从一位“年轻有为”的高级干部沦为巨额“受贿者”? 手握重权的郭京毅 翻看郭京毅的简历,写满了两个字,那就是“顺利”—18岁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修读国际法专业;22岁一毕业就加入公务员队伍,效力于外经贸部条法司;此后,他还曾在投资法律处工作多年,历任副处长、处长、副司长。2003年,外经贸部并入商务部之后,精通法律事务、业务能力较强的郭京毅仍然担任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并于2007年3月被提拔为正司级巡视员—那一年,他才43岁。 “43岁的正局级干部,无论是在商务部,还是在其他部委,都是比较少见的。”一位商务部官员对时代周报记者说。据该官员回忆,由于对法律相当熟悉,年轻的郭京毅一直是商务部重点培养的对象,在2008年被“双规”之前,曾经兼任商务部反垄断办公室副主任的郭还一度被传是反垄断局局长的有力竞争人选之一。 据资料记载,自1986年进入商务部系统后,郭京毅几乎参与了近20多年来全部外资法律法规的起草和修订工作。例如,《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十号文” )、《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投资法律,皆与郭京毅有关。 可是外界对于郭京毅的评价却褒贬不一。 “年轻、有能力、敢言。”一位接触过郭京毅的企业界人士曾对媒体如此评价。当他向郭京毅咨询法律问题时,郭京毅对于投资法律的熟悉和对法律精神的理解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而另一位接近郭的人士却评价说,郭的性子比较急、锋芒毕露,有时会显得有些“莽撞”或者“缺乏冷静思考”。 事实上,据有关人士分析,修读法律出身的郭京毅之所以会在个性上颇显“张扬”,正与其仕途的顺利和所在部门的性质有着莫大的关系。 记者从商务部网站上获悉,郭京毅所在的商务部条约法律司,是商务部众多内设机构之一,下设8处1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处、投资法律处、贸易法律处、世贸组织法律处、世贸组织法律二处、行政法律处、市场流通法律处、知识产权法律处。 根据商务部某官员向时代周报记者介绍,条法司的职责是法规的制定和法律适用标准的释明,换句话说,条法司不仅肩负着制定法规的重要职责,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应如何适用时,条法司还要进行解释。“而事实上,这种适用的解释权限是相当大的。” 而在商务部内部,一个重要的事项,一般都需要几个部门一起会签,条法司肯定是其中之一。尤其是对于外资进入中国市场进行开发、并购等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资金能否进入中国市场,商务部条法司的意见都非常重要。 “因此,作为当时条法司的负责人之一,郭京毅的一个意见就可能会对一个企业产生重要的影响,可谓是重权在握。”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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