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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解决网友问题反馈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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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5-26 18:08:09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贴号:22】 riridijia 本人39岁 离异 患有肾病 因没有劳动能力 所以一直没有工作 因离异 原有住房前妻和孩子居住 自己一直没有住房 去八大峡办事处申请低保 那个号称以前是医生的办事处主任 竟然睁眼说瞎话 我拿着两份医院的检查书 她竟然说我没要病 在我们的城市里 还会有我这样遭遇的 真让我难过 希望领导落实我的情况 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我的联系方式13156220878 谢谢

    答: 你好。您的提问发的比较早,根据您留下的电话,我们通过市南区民政局了解了您的情况,其中您提供的病历材料过早,不能证明您现在的身体状况,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建议您携带近期的病历以及其他申请低保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离婚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到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提出低保救助申请,我们将督促市南区民政局按照有关政策和程序办理。

    最新办理情况:5月5日,根据局领导的要求,低保处与局纪委、市南区民政局社救科科长、八大峡街道办副主任及沈先生所在社区居委会主任冒雨到八大峡街道沈先生家中,回访了在民生在线中提出申请低保的沈斌先生。到其家中我们了解到,目前沈先生离婚后与母亲共同生活,无业,其母亲月退休金1400多元。

    针对沈先生提出的问题,首先,我们查看了沈先生提供的病历和化验单,发现沈先生提供的化验单与本人的名字不符,而且这份化验单显示的结果属于大致正常范围,医院也并没有在病历中确诊为肾病。我们告诉他这份化验单不能作为申请低保的依据,同时,我们还告诉他如果申请低保须提供他本人的近期病历和化验单。

    其次,我们向沈先生说明了我市的低保救助政策,也明确告诉沈先生,因他与母亲一起居住,其母亲月收入1400多元,其家庭人均收入700余元,已远远超过低保标准,不能得到政府的低保救助。沈先生也表示接受。

    另外,沈先生提出他的房子不能入住问题,我们了解到沈先生离婚前的原住房离婚后分割为沈先生与前妻一人一间居住,现在由于其他原因,其前妻不让他回去居住,我们建议沈先生与前妻进行协商或者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回访过程中,沈先生对各级各部门以及社区委会的来访以及民生在线反应问题的答复表示感谢和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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