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 从奥帆中心东面的金海广场到银都花园沿海,一直有人霸海养殖,并雇小哥看管,一见有钓鱼者和游览者进入,就加以呵斥,威胁,驱赶,丢尽了青岛人的脸。你们不会不知道吧。问:没有人管你们吗?答曰:谁敢管,每年鲍鱼海参白送了?气焰十分嚣张。 黄聿颂 2001年11月16日,青岛市人政府发布通告,对前海一线进行综合整治,团岛至小麦岛海域和小麦岛以东至石老人距海岸线1500米以内海域不得从事近海养殖和定置网捕捞,水面不得有漂浮物。为了进一步美化青岛市前海一线和前海海域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创建文明城市和生态城市,我局对前海一线海域进行了综合整治。2001年12月份,我局协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将非法新建、扩建、改建、翻修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清理拆除;2005年6月份对前海海域非法建设或设置的鲍鱼养殖池、海参养殖池、网箱、筏架、定置网以及看护房等渔业养殖设施进行清理。2009年8月2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清理整治非法侵占前海一线海域行为》的通告(青政发[2009] 24号),决定对前海一线进行综合整治。根据青岛市政府(青政发[2009]24号)《关于清理整治非法侵占前海一线海域行为的通告》和市政府协调会议精神,我们将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对前海一线依法实施综合整治,维护前海一线社会治安及海域管理的正常秩序。 留言板 不久前,我和朋友借一条船在近海捕捞,因为没有捕捞许可证,被渔政人员查到,我要求当场处理,或者我自己跟他们回港处理,但执法人员不同意,非要把我的船带到码头处理,直到交了罚款才放行。请问这么做合法吗? 黄聿颂 这么做是合法的。《渔业法》规定,未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是当场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先暂时扣押捕捞许可证、渔具或者渔船,回港后依法作出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力龙水产 尊敬的黄局长您好: 我是青岛力龙水产公司,注册地址在开发区薛家岛施沟村,我们的情况已向市里、区里及你们反映过多次,可事情至今并没有解决。现在我厂的排水管已被水淹,也就是说外面的水位已高于我们厂池子的排水水位,使我们的养殖池已无法再用。去年7、8月份为此事使我们的海参养殖池排不出水最终遭到了灭顶之灾,我们反映到市里才给挖开。可最近又给我们堵上了。再加之我们的入水口离现在刚建的渔码头也就是30多米远,渔船的油污及垃圾到处可见,更为严重的是我们的育苗期间也是扇贝的收获季节,渔民在码头洗涮扇贝及其工具使大量的污水顺着我们的入水口进了我们的储水池。你们是专家,一定知道这扇贝污水的厉害。去年也就是因为这扇贝污水顺着建设方铺设的漏水管道进了我们的储水池,使我们的海参苗几乎颗粒不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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