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ton 鑫欣家园开发商资金挪用!侵害我们商品房业主利益!房子迟迟不开工!交付日期超过合同一年,现在还遥遥无期! 请问,什么时候能正经开工而不是现在几个人在敷衍?请政府监督并督促。 杜本好 您好,“鑫欣家园”位于市北区劲松一路236号,系青岛鑫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包括商品房、租赁住房,该项目原施工单位因受到市建管局的通报处理,因而使工程暂停施工一阶段,现鑫基房地产已与新的施工队伍重新签订施工合同,据了解该工程计划于2010年10月30日交付。 敏子的窝 开平路与大沙支路 交界原肥皂厂地块,07年底被双星集团拍卖得到,现在都10年了,到现在还是一片空地,没有任何动工的迹象,早就超了2年的期限了,而且里面还规划了近5万平方米的限价商品房。与其同次拍卖的北岭山百通的房子都快交房了。这是为什么?政府为什么不收回? 杜本好 您好。您所提的由青岛双星房地产开发建设的位于大沙支路和开平路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 ,已列入我市2010年限价商品住房公开销售计划,目前该项目正在办理土地、规划等前期手续。项目具体销售时间将视其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及工程建设进度而确定。请您多关注相关销售信息,以便及时参加申购。 qdsmqdsm 杜局长: 八十年代小区,单位自管房,单位建筑时交了征地费,其他各项手续齐备。公房出售给个人。个人购房时按照青岛市公房出售办法交纳了征地和补偿费。并按照单位给一楼规定的价格交纳了房屋的全部费用。承诺院子归一楼所有。发给个人的房地产权证表明是国有土地划拨,并有土地面积示意图,共有面积。证上要求分摊到各户,但没有分摊到每户。 一楼按照当时规划建筑了独立的小院,有征地,规划,设计,施工的全套资料,证实是国家规划批准的,具有独立性,排他性,使用20多年,没有争议。但房地产权证上没有表示出来。象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证实 1 一楼独立的小院归一楼住户所有。 2 或者要补办什么手续,从法律文书上证实小院归一楼住户所有。谢谢。 杜本好 您好!目前青岛采用房地统一登记制度。如果住户共用一宗地,房地产权证记载房屋所有权和共用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不分摊到户;如果共用宗地中有单独使用的土地面积,独用面积可以登记。 您所反映的小院,登记权利属于土地使用权。如果您所说的小院属于经政府批准的一楼单独使用的土地,您可以持相关材料申请登记;如果仅是您与售房单位的约定,该约定不作为登记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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