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开始初审 备案于5月5日结束 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公租房审查,将实行严格的审核程序,申请者必须经过初审、复审、备案三关。 据市住房保障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 初审定在2月4日至3月15日,街道办事处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评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组织评议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财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报区民政部门。 复审在3月16日至3月25日,区民政部门根据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收入标准的申请家庭出具家庭收入及财产核定证明后,转区住房保障机构。区住房保障机构于2010年3月26日至4月7日,完成对申请家庭的复审。符合条件的,将复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0年4月8日至4月22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备案阶段于4月23日至5月5日,市住房保障机构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区住房保障机构依据市住房保障机构的备案结果,向申请家庭发放符合(不符合)配租条件通知书。 符合条件的3口以上家庭可得套二房 根据公告显示的户型标准, 家庭人口为2人(含)以下的,主要配租套一户型房屋。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主要配租套二户型房屋。 根据公告的配租资格显示,人均月收入高于610元,且最高不超过915元的,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而这部分人群市内四区分布不均,所以本次配租,房源也不是均等的分给四区,而是根据各区申请人数按照比例分配,5月18日,根据各区所分配房源数量及户型情况,分区确定入围家庭。正式入围名单按各区实际分配房源确定,候补入围名单按照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确定。当综合排序名次相同的家庭多于排序后剩余房源数量时,应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入围家庭。 5月10青岛新闻网公示 5月20日《青岛日报》公告 根据轮候排序,5月7日进行排序公示,根据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评分标准,对申请家庭进行综合评分,并依据申请家庭人口状况对应其应配租房源户型标准,分区将备案家庭按评分由高到低进行分类排序。2010年5月10日,将分类排序情况在青岛新闻网公示,公示期限为2010年5月10日至5月14日。 5月18日确定入围名单。根据各区所分配房源数量及户型情况,分区确定入围家庭。正式入围名单按各区实际分配房源确定,候补入围名单按照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确定。当综合排序名次相同的家庭多于排序后剩余房源数量时,应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入围家庭。 5月20日确定选房顺序,分区以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各区的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入围名单及选房顺序通过《青岛日报》予以公告。 相关链接: 监督举报电话: 青岛市监察局:85911555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82654572 申请登记需提交材料 (1)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申请审核表; (2)户籍和身份证明; (3)住房情况证明; (4)收入证明; (5)家庭财产状况证明; (6)婚姻状况证明; (7)家庭成员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查询授权证明; (8)市住房保障等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