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国政法系统率先提出并大力推行“阳光政法”工作,从城市到农村,从部门到基层,全方位实行执法公开,推出了定期新闻发布、执行与公安联动、当事人点执行法官、民生检察热线、执法监督巡视、裁判文书上网等一系列执法公开举措,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政法工作透明度、社会公众参与度和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执法质量、执法效率和执法作风全面改进,错案率、改判率和信访率持续下降,广大群众对政 法工作的信任度、参与度和满意度明显提高,实现了政法工作与全社会的良性互动。全年法院系统收案11.3万余件,结案11.1万余件,调撤率和服判息诉率同比分别提高4.1%和0.8%,上诉率和发回改判率同比分别下降3.2%和1.9%,平均办案周期缩短了4.5天。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6900余件。检察系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59人,起诉8500余人,追捕追诉漏犯140余人。司法行政机关为全社会提供律师、公证服务及基层法律服务13.2万余件,提供法律援助3621件。我市推行“阳光政法”的做法被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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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政法系统推行“阳光政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