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讯 2009年8月,青岛市文明委决定授予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察”服务品牌“青岛市服务名牌”称号,这是截止目前青岛市政法系统机关品牌首次获此殊荣。 据了解,“阳光检察”是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于2004年11月开始打造的执法服务品牌,其核心理念是公开、公正、公信,目标是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品牌创建之初,通过整合接访、统一受案、检务公开、执法监察等检察职能,创建了敞开式的“阳光检察大厅”,为来访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至今共接待群众来访915人次。开通82792000民生检察服务热线,设立20万元涉检信访救助基金,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服务站,窗口前移社区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共处理各类来信来访200余件,群众满意率100%。同时运用过程控制和系统管理方法,建立了“一个流程、一个报告、三个机制”的办案内部监督机制,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办案质量;通过构筑诉讼监督促进会平台,建立区域预防职务犯罪协会,推行民生检察联络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品牌创建至今,先后荣获山东省检察院集体一等功二次、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等荣誉,2009年青岛市委政法委决定在全市推行“阳光政法”,山东省检察院决定在全省推行“阳光检察”品牌。(陈志伟 郝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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