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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打造“阳光检察”品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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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1-12 09:18:27 青岛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国家森检察长倡导的“阳光检察”在他的工作联系点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有序推进逐步实行,做好“试验田”,今天已结出丰硕成果,被青岛市评为“服务名牌”,在全省检察系统普遍推广执行。

    对有些人来说,检察机关的工作是“神秘”的。

    而走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人们会清晰感受到:这个拥有“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 和“集体一等功”等诸多桂冠的检察院,不再有“神秘感”而是公开、透明、亲民的“阳光检察”。

    “阳光检察大厅”:为来访者提供便捷服务

    市南区人民检察院位于美丽海滨城市青岛的中心城区。这里有一个面积不是很大、但令人耳目一新的“阳光检察大厅”——宽敞明亮的大厅内排列着四个敞开式的检务工作窗口,设有办案流程滚动公示屏和供来访群众查询的检务信息触摸屏……

    阳光检察大厅,便是市南区检察院创新打造“阳光检察”品牌的重要载体。

    为保证检察权的正确实施,市南区检察院自2006年以来积极探索规范执法行为新途径,着力构建办案的内外监督体系,创新树起了以“公开、公正、公信,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为内涵的“阳光检察”品牌。

    笔者日前在这个阳光检察大厅内看到,一位当事人的家属宋先生通过检务信息触摸屏查询有关案件办理情况。随着他的轻轻点击,屏幕上一一显示出此案的受案时间、办案人、所处的办案阶段、结案时间、办案结论等。宋先生称赞说,这种公开方式,可以使群众便捷了解案件办理过程,自然能消除一些不必要的疑惑。

    阳光检察大厅里不仅有检务信息触摸屏将所办理的批捕、公诉、申诉、民事行政案件的办案情况以及办案程序规定等全面公开,还有办案流程滚动屏对该院当前办理的所有案件(除涉密和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案件外)全部予以公开。大厅内设立的职务犯罪举报、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刑事案件受理、执法行为监察等四个对外接待窗口,各负其责进行线索和案件受理以及接待、答复等监察机关对外办理的所有事项,为前来办理公务和来访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大厅内还设立了来访者服务区和检务公开查阅系统,接访人员对来访群众坚持热心接待、耐心听诉、细心解释、诚心帮助,并定期进行检察长接访并实施预约接访,最大限度地为来访者提供便利。

    前不久,一位正在审查起诉阶段的犯罪嫌疑人的母亲走进 “阳光检察大厅”,反映其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要求检察机关协调把犯罪嫌疑人在其单位的合法财产用于其父亲住院治疗。接待人员为这一“分外事”多方协调多个部门, 终使事情得到满意解决。

    据统计,阳光检察大厅创建近3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926次1065人,其中检察长接访127次146人,来访者满意率达百分之百。

    “网上检察院”:搭起检务公开新平台

    在司法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执法行为不规范、超期办案等问题,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市南区检察院在构建“阳光检察”品牌中,以建设“网上检察院”为依托、实现办案全过程监督的做法,对此作出了独特而有力的回答。

    笔者日前在该检察院看到了一整套网上办案质量监督流程:对每个办案人、每个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其中,对每起案件的办案情况分20多项内容打分,明确指出存在的办案瑕疵并要求及时纠错,同时自动生成每个办案人和每个部门每月案件质量评析和走势……

    自2006年5月起,该院先后制定了6万余字的《业务、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规范化管理办法》,44万余字的《规范化管理体系文件》,开发了相应的管理软件,建立了工作流程规范、管理标准科学、监督制约严密、考核及时准确的业务和队伍管理机制,实现了办案、执法监督、绩效考核、日常管理、检务公开等工作的网上运转。2007年,该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三位一体”规范化管理机制试点单位。

    该检察院的这一网上办案和管理流程中,实行统一受案、网上分流、统一管理;实行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制度,确保办案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反馈、迅速整改;建立防止超期办案预警机制,用绿、黄、红三色指示灯表示办案期限正常、临界、超期三种状态;制定并实施了《办案内部监督办法》,对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督和量化评价,其结果自动计入《干警执法档案》。

    该检察院通过搭建这一网上开放式监督平台, 有效增强了全院检察干警严格依法办案意识,大大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该院各类案件办案周期较以往明显缩短。据统计, 2006年以来,该检察院先后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69件101人;批捕、起诉案件办案准确率达100%……

    吸引社会参与:构建检察工作新模式

    在“阳光检察”品牌建设过程中,市南区检察院围绕“检务公开、强化监督、关注民生、公平正义”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探索实施了品牌建设“系列工程”,不断创新推出便民亲民力举,构建起了社会参与检察工作的新模式。特别是今年以来,该检察院呈现出一个个“新奇”镜头——

    2009年3月,该院进一步完善了全国首家民生检察联络员制度,将检察机关关注民情、服务民生的触角延伸至社区内部。先后组织社情民意调查活动70余人次,发现案件线索及矛盾纠纷隐患11起,协助调解处理涉检信访9人次,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件,得到了社会各界充分肯定。青岛市委办公厅进行调研,决定在全市进行推广这一模式,高检院、山东省院予以转发推广。

    2009年4月,该院面向社会公开进行了“问百姓疾苦、问民生诉求、问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的“三问”活动,共访问社会各界群众1000余名,走访、帮扶企业70余家,由此制定了检察机关强化“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服务职能的新对策。

    2009年5月,该院在辖区建起了全国首家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服务站,将街道、社区、院校等各有关方面的志愿者纳入了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化网络格局,以有效超前预防职务犯罪并激励广大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线索。

    2009年6月,该院创新建立了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工作机制,本着对未成年嫌疑人予以全力帮教,联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临时代理人志愿援助机制和“亲情对话”制度,走出了一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路子。

    2009年7月,该院深入开展了“阳光检察”推进月活动,邀请1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接访、案卷检查、列席检委会、旁听庭审等活动18场次,收集意见建议100余条,全面展示“阳光检察”品牌建设成果,搭建了公开、公正、监督和服务新平台,进一步提高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2009年8月,该院建立了年金额20万元的涉检信访救助基金,帮助信访当事人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特殊困难,成功化解了一名上访多年的老上访户信访积案问题,促使当事人息访息诉,实现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双赢”。

    2009年9月,该院探索启动了提审、庭审评促机制,在加强内部办案监督的同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参与庭审评促,对检察干警的提审和庭审行为等“细节”问题进行现场监督,进一步促进检察干警规范执法行为。

    该院还建立了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畅通群众投诉处理反馈渠道;开通了“24小时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开展了“检察长大接访”活动;成立了由56个会员单位参加的全市首个区域性预防职务犯罪协会,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

    “这样做,一方面可以让社会各界走近检察工作、近距离的监督我们的执法行为,提高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执法公信力;另一方面外部监督给我们带来监督的新视野、新角度,让我们了解群众、了解社会对检察工作的评价和要求,从而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新的推动力。”市南区检察院检察长薛振环如是说。

    市南区检察院正是通过不断深化“阳光检察”品牌建设,有力带动各项工作不断实现新突破和新跨越。近3年来,该院多项工作名列全市检察机关考核第一名,许多方面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检察机关的前列,荣获了全省、全国检察系统的多项“顶尖”荣誉。

    (薛振环、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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