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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套保障性住房公开申购 明日9时开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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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2-09 20:02:31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申购登记地点设置在项目售楼现场

    此次公开销售仍按照申购登记、资格审查、排序公示、公开摇号、轮候选房的程序进行。申购登记地点仍将设置在项目售楼现场。

    振华苑申购登记处为李沧区振华路16号,电话 84658088、84632394。

    沧台路E、F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处,李沧区沧安路12号,电话:84693777、84695077。

    尤家下河社区

城中村改造配建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购登记处李沧区宾川路28号,电话:80926207、80920607。

    申购人可于明日9时开始 期限半个月

    申购登记自2009年12月11日9时始,至2009年12月25日16时止,共15天(周六、周日正常上班)。在此期间,申请人可按照销售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需提交材料选择适合的项目进行申购登记。

    申购登记结束后,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需对申请人的申购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及按困难程度排序情况将于2010年1月1日-15日在青岛新闻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则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名单及顺序。摇号过程于2010年1月21日在青岛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播出。

    本次公开销售由市人大、政协、监察部门和市民代表多方进行监督,市公证部门对摇号结果依法进行公证和保全,以确保销售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弄虚作假购买保障房 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房

    另外,针对近期部分中介声称收取高额费用即可通过关系保证购买保障性住房事宜,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办理申购登记等手续时,应由本人持身份证明到申购登记现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为办理,避免中介通过为申请人制作并提报虚假婚姻、收入、户籍等证明骗购保障性住房。

    在后期资格审核过程中,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的户籍、婚姻、住房等情况做严格的审核,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骗购保障性住房,即取消其购买资格,同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对其伪造户籍、婚姻等证明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因此,广大市民应按照规定程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障房,以免个人及家庭受到损失。(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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