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 我们的房产证办了四年了,今年房产商忽然告知要增加面积,现在房产证被市房地产登记中心“行政限制”了,理由是测量面积有误,请局长先生解释一下,这合法吗?依据什么? 陈培新 请您持《房地产权证》等有关资料,到位于巫峡路9号青岛市房屋勘察测绘处勘丈科进行查询,有关具体情况届时将详细答复。联系电话:82661895,联系人:刘宗寿。 qdzsp 陈局长,你好! 请问拆迁时企业单位的土地和房屋如何补偿?土地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谢谢! 陈培新 这位网友,您所提的拆迁补偿问题,建议您向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市建委、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咨询。 留言板 李沧区升平新城商品房交房两年了,办不下房产证,是不是手续不全,请局长关注,并请回答原因。 陈培新 该项目由青岛嘉丰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前期的建设用地及规划审批手续齐备。该项目因未办理项目规划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暂不具备办理《房地产权证》条件。经与开发单位联系得知,因该项目为分期建设,目前尚有一栋楼正在建设中,故无法办理整项目的规划及综合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同时该单位表示,目前正在推进完善相关手续,待具备条件后,将积极配合购房人办理《房地产权证》。 留言板 团结户虽然是历史遗留问题,可也是民生的大事,关系社会的和谐和发展,老百姓盼政府给个说法。 陈培新 我市解决“团结户”住房问题主要遵循居民自愿、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团结户”住房内的住户可在自愿的前提下,通过买卖住房使用权取得整套住房的使用权后,按我市房改政策购买现住房所有权,逐步解决“团结户”问题。对于包括团结户在内的住房困难家庭,符合我市保障性住房申购条件的,可申请购买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 房产老职工 我是一名在房产系统工作近30年的老职工,这么多年来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把自己全部的青春奉献給了房产局。如今我已年过半百,却待岗在家,月收入仅仅370元,身体虚弱多病,技能单一又不能出去从事劳动,上有年迈父母,下有读书的孩子,生活捉襟见肘,靠亲戚朋友救济为生,生活尚不如邻居低保家庭(低保家庭月收入900元,而我这种情况因网上档案工资是1000余元,不能办理低保),现在恳请陈局长,能否在白忙中关怀一下我们这些老房产职工,给予政策上的一些照顾,谢谢 陈培新 因工作和经费等原因,各区房管处都有一部分这样的职工,由于区房管处已经划归区政府管辖,我局在政策上也很难给予直接的照顾。不过,作为我们房产系统的老职工,我局党委还是很关心大家的,并愿意帮助大家。您的这个问题我们会反映给区政府和房管部门。希望我们的努力,能够有利于您的困难的解决。谢谢 留言板 你好,我最近买了一套已购公房(房改房),办完房产证才注意到:土地性质为划拨,因为房子是89年的,我担心如果房子拆迁会不会少很多? 陈培新 《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未区分划拨或出让用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的标准问题,建议您向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青岛建设委员会(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具体咨询。如有需要,我局也可帮助您与相关单位联系。 留言板 我是“麒麟大厦”的业主,从2007年年末房屋竣工交付入住至今,两年多仍然无法办理房地产权证。 据悉,2008年11月此项目在青岛崂山房产交易中心已完成房产登记手续,但因没有土地信息,无法。主要问题是该土地的容积率由2.5增加到3.6。而开发商青岛东亿实业公司在规划调整后,没有及时到土地部门办理相关土地变更手续,导致该项目房地产权证无法办理。 由于房地产权证的无法办理,已造成与我们签定的《青岛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进入08年12月份以来,我们不断电话询问,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询问情况,,要求按时给予办理房地产权证和赔偿问题,但至今没有解决。 我们恳切希望政府能尽快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及职能部门,解决土地审核问题,避免矛盾升级,造成不好的后果。 陈培新 崂山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已将项目相关信息提交崂山国土资源分局审核容积率,目前正在审核中。待审核通过后,崂山国土资源分局将土地信息录入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开发公司提交其他办证资料,向崂山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申请,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发《房地产权证》。针对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属于开发商与业主个人的民事行为,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留言板 现在的商品房价格涨势“喜”“人”!买不起商品房,又买不了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对我们这种刚工作,家里无依靠得小两口来说,是不是真的如某些开发商说的那样,房子就应该不是谁都能住得起?!这是什么社会?低收入家庭买不起房子可以享受经济适用房等优惠和照顾,他们闹起事来叫上访,政府不愿看到,可中间的夹心层就没人管了?我们不是社会的不和谐因素就该被遗忘?难道不能出台相关政策照顾一下刚工作刚起步的年轻人?希望和出路总该给一个吧?即使蹦蹦高能够的着也可以啊~或许您也解决不了,全当发发牢骚吧,以后我会努力送孩子出国,不仅仅是因为在国内我给他买不起房子 陈培新 为解决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且无力购买的“夹心层”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07年,市政府投资5亿元,开工建设了3000套公共租赁住房。目前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部分单体工程已竣工,正在进行装修和有关安装工程。目前我局正在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完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配租方案,待项目达到配租条件后,我局将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配租公告,公布具体申请时间、地点和申请程序等事项。若您符合条件,届时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