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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代区长杨鹏鸣民生在线网谈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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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1-05 17:45:31 青岛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1234聊聊 有的十几年了都没办土地证,都成崂山区房子的特色了,请问区长还能解决吗?

    杨鹏鸣 你好!2007年1月1日,崂山区土地审批管理权依法上收至市政府,按照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统一要求,崂山区启用与市内四区统一的交易登记系统,停止办理单独的土地证,实行“两证合一”,原已发放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也需收回,换取“两证合一”的《房地产权证》。在办理《房地产权证》的过程中,需要开发单位配合,但由于部分开发单位已撤销或涉及其它原因,造成部分小区业主迟迟办理不了两证合一。为加快解决部分业主的办证问题,我区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崂山区解决部分房地产项目《房地产权证》办理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区部分房地产项目涉及的“问题产权”进行逐一研究,逐一解决。请您再耐心等等,我们将提高工作效率,争取尽快完成两证合一工作。

    sdzengbin88 请问杨区长,小麦岛改造有没有最新进展?说是下半年开始动工,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开工的迹象???

    杨鹏鸣 你好。该项目由迪拜集团利曼斯公司投资105亿元开发建设,占地43.53公顷,地上规划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项目主要分为东海路以南海岸线、小麦岛本岛和南侧填海人造岛三部分,将建设一个标志性七星级酒店以及旅游、会展、商业、办公的高端综合项目。目前,项目用地已完成招拍挂,项目审批也已完成,总体概念性规划正在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qdsfszhj 请问劲松七路何时打通?

    杨鹏鸣 在浮山后指挥部撤消后,由青岛市建委城建处负责牵头组织浮山新区道路及给排水管线的修建。劲松七路已列入市财政08年建设计划,土地征用手续05年已报至市国土局,但因土地手续的办理要通过国土资源部的审批,目前正在审批中,一旦审批通过,市建委将尽快组织该道路的实施。

    流水 丽达和乐天开业方便了周围百姓,但是新商场建起来,周围环境仍然是脏乱差,人行道破损严重、乐天、蓝海、丽达的区域交汇处,成了藏污纳垢之处,垃圾污物遍地,严重损坏崂山形象,不知有关部门是如何管理的?

    杨鹏鸣 因丽达、乐天周边尚未建设完毕,相关配套设施正在施工产生一些垃圾,丽达、乐天、蓝海周边有专门环卫人员负责卫生,执法部门将督促其及时清理。对于已经破损的人行道,执法部门已经对丽达、蓝海下达了整改通知,下一步将进一步督促商家及时整改。

    zxc7382 现在海尔路的交通压力非常大,沿线路口多,存在诸多交通隐患,打通深圳路是解决海尔路交通拥堵的最有效的方法,数年前深圳路横跨张村河的桥就修好了,不知为何深圳路一直没有打通,请问区长大人,深圳路何时打通?

    杨鹏鸣 海尔路是我区建区后最早投入使用的主要道路,是进出崂山区的重要通道。近年以来,随着长沙路、辽阳路、银川路、苗岭东路等道路相继与我区海尔路接通,海尔路道路枢纽作用逐步增强,道路交通流量进一步加大。根据统计,海尔路早晚高峰的流量达到每小时9000余辆,已经大大超出了海尔路的通行能力。对此,我区交通管理部门相继采取了多项措施以确保海尔路的安全与通畅,包括增设中心隔离设施、将双向六车道改为双向八车道、设置标志牌引导车辆、合理调整信号周期、加大警力和协警人员投入及严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等。

    另外,我们还将加快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积极协调市有关部门,抓紧实施长沙路与海尔路立交桥工程,尽快打通深圳路及装饰城西侧的劲松七路,以分流海尔路及合肥路的车辆。长沙路以北的劲松七路、张村河以西的株洲路也正在抓紧施工,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积极调研,制定拆迁补偿方案,计划在春节前完成深圳路打通涉及居民的拆迁。

    留言板 在世纪华庭前和北国之春A区左侧,有非法占地,乱堆放沙土。还有中间有一条露天污水沟,请领导落实解决。

    杨鹏鸣 对乱堆放的沙土,执法部门将责令相关单位马上清理干净,并在今后注意巡查,防止回潮。

    长春花园 户口在黄岛 ,而黄岛的住房已经卖掉,如今在崂山买的二手新房,100平米以上,一次性付款。已入住 ,本人在市南工作已多年,由于户口问题,孩子的就读等问题很麻烦 。因崂山的快速发展,入住人口越来越多。象这种情况据我所知有很多,同是青岛的市民为何我们办理户口迁移就不行?请区长和市有关部门尽快为我们这部分人群考虑并解决。

    谢谢

    杨鹏鸣 您好!根据青岛市现在执行的户口政策(青政发[2007]13号)规定的入市落户条件,将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称为市内四区,落户市内四区条件与落户三区(崂山区不含高新区)五市条件不同,黄岛区的户口需落户市内四区也需要符合落户市内四区的条件。

    购房落户条件是: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员,在市区(市内四区和三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以上指“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必须是一手房,您购买的房屋为二手房,所以按照市政府规定不符合落户条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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