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解决干部工作中突出问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迫切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但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比如,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机制不够健全,少数人特别是一把手说了算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真实性还不够高,反映民意、尊重民意不够与民意失真现象同时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拉票问题比较突 二、准确把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原则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干部工作从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到方式方法的全面变革,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原则,把握正确方向,积极稳妥推进。 第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原则,是党的领导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体现。1938年,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了党管干部的思想。1953年,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决定》,对党管干部原则作出明确规定。1962年,邓小平同志强调,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对执政党来说,最关键的是干部问题。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明确了党管干部原则的基本内涵。此后,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党的重要文件,都强调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用人权是最重要的执政权之一。在改革中,放弃党管干部原则就等于放弃党的领导、放弃党的执政地位。党管干部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第二,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建设方向。实现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七一”讲话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这一目标,2002年写进了党的十六大报告。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都充分体现了这一思想。科学化,就是遵循党的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成长规律,改进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实现干部工作理论、制度、方法和工作机制的科学化。民主化,就是逐步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把民主的要求贯穿于选人用人的全过程。制度化,就是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形成内容完备、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科学管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