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绝大部分开发商在给江润黎行贿时,都不是一把一利索,而是长期感情投资,有事没事都找机会送钱。而行贿超过5次的,占了一半。 一位开发商在2002年至2006年间,先后8次共送给江润黎2万元人民币、2000美元及6000元购物券。他坦言,行贿主要目的是为了其公司开发的项目顺利得到审批,以及与江润黎搞好关系,为以后开发房地产项目铺平道路。 在江润黎受贿案 江润黎也觉得,“自己没主动伸手向他们要,我给你帮了忙,你也受了益,只要人可靠、熟悉,又是自愿,一两万元也就收了。”她在法庭上辩称,这是其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他人提供咨询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然而一位行贿者道出了实情,“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要报规划部门审批,局长可以‘打招呼’帮他说好话,也可以说坏话,影响他办理规划手续。” 受贿后的江润黎也确实为开发商提供了“细致入微”的服务:确保审批项目顺利过关,为开发商协调各种关系,权力所及,无所不包。 违规放行: 形成“利益共同体” 该罚70万元的,受贿后只罚10万 房地产开发商为何如此仰赖一个负责规划的官员?行贿者正是看中江润黎手中的权力可以带来效益,才给其行贿的,而江润黎也是看中自己的权力可以变现,才乐于冒着风险收受贿赂。 一位开发商在开发一处住宅楼时,因违反规划多盖一层被抚顺市规划局处罚。开发商找到江润黎说情后,江润黎同意只处以经济处罚,保留加盖的楼层。为了表示感谢,开发商先后两次共送给江润黎人民币6万元。 2005年9月,一位开发商开发的楼盘因超前施工被规划局处以罚款70万元,其找到江润黎后,江润黎同意罚款10万元。开发商为此送给江润黎贿赂款2万美元。 开发商的行贿哲学是:以小搏大取利。只要行贿成本不高于受处罚成本,他们就乐于尝试。江润黎也认为,既然给开发商省了钱,她得点也是应该的。 |
上一篇:武大腐败案涉嫌基建巨额受贿
下一篇:陕西一副县长受贿10万被判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