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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不应该打年底双薪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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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9-02 14:12:09 重庆时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作者:汤劲松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停止2002年的“双薪制”计税方法,年底双薪收入将不再分别计税,这意味着工薪阶层部分员工的最后一个月的纳税额将增加,收入缩水。(9月1日《广州日报》)

    根据上海财经大学财税专家胡怡建的算法,以月薪5000元为例,年底双薪合并计税后,只会比原来的计征办法多交纳575元个税。同时,他也指出,合理避税的办法也不是没有,比如,将第13个月的薪水视为年终奖,就可以规避个税多征。再者,大家都知道,工薪阶层并不是人人都能拿到年底的双薪,就算能在年底拿到双薪的人,合起来的双薪,也未必就能够上适用税率的较高限额。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双薪合并计征个税,受影响的群体并不大。可是,这条消息出来之后,引来了公众的广泛注意不说,持否定意见的人还不在少数。

    先来看看大环境。现在的情况是,我们正处于全球性的经济大萧条之中,困难企业和失业人员增加,必然会影响到税收。加强征税力度,以补充政府财力的不足,这似乎是一个好办法。即便如微不足道的年底双薪合并计税,也被期望最终能达到汇涓成流的效果。税收汇财于国,本不该存在多大争议。

    只是,如果我们站在工薪阶层的视角,就不难看出一些问题。现在的经济大环境并不十分乐观,民众的收入又已显窘迫:国家统计局8月发布的一项数据显示,2009年上半年,全国职工工资“增幅九年来最低”。众所周知,靠“死工资”吃饭的工薪阶层,在我国占创造社会财富人口的绝大多数。而这一部分人又

是我国贡献个税的绝对主体。即使他们都能拿到年底双薪,但却合并计税,那工资依然面临着缩水困境。试想,这次是在“年底双薪”的微末之处“开源”,下次又会盯上哪里呢?所以,当税收打起了“年底双薪”的主意,哪怕涉及人数不多,也足以让公众用警惕的目光审视。

    前些时间,国家发改委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表示,“将深化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既然提高劳动者收入是“深化收入分配改革”的基本要求,那么,理想的个税征收政策,就应尽可能地在法理内,向普通劳动者倾斜,最大程度地让利于民,以达到“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的目的。在这个时候,打起“年底双薪”主意的税收,难免落个“与民争利”的口实。

    也许,加强征税力度,是出于早日度过经济寒冬的考量。只是,水宽鱼才活。那种人为压瘪公众荷包,近似涸泽而渔的作法,不但会引起反感,更会影响公众消费信心。一个很浅显的道理是,只有民众的收入提高了,有保障了,才有底气消费,扩大内需、提振经济也才有了可能。

    放宽眼界来看,这或许更多是“藏富于国”和“藏富于民”之间的选择。藏富于国,公众往往被要求以大局为重,牺牲小我;藏富于民,也许才切合民生民本的理念。需要提醒的是,那种让公众无条件充当牺牲者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如果真想渡过目前财政难关,与其在如此微小的地方“开源”,还不如更多地在“节流”上做文章,比如,最大程度地消减目前数额仍显巨大的“三公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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