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报全文检索    版式检索 新闻中心> 大头条 > 正文

网谈后 城阳区长刘圣珍再答网友

1
青岛新闻网 2009-07-02 14:16:46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城阳区区长刘圣珍(中)做客民生在线与网友交流

    6月18日下午,城阳区区长刘圣珍做客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栏目,与网民朋友在线交流,期间,网友共发帖574条,点击量近4万次,刘区长现场回复54条。由于时间原因,节目结束后,剔除内容重复帖子后尚有188条未回复,城阳区对所有问题进行了分解答复。现将对网友热帖的答复情况通过青岛新闻网向社会发布。

    精彩答问:

   

——网友:风雨来,雨里去,就是没房住?

    ——区长:明年规划建设二期普通(限价)商品住房千余套

 

    1、【贴号:51】留言板 公交进社区

    具体内容:尊敬的区长,现在中小学生上下学大部分是由家长送,原因学校和社区之间没公交车,能否让公交车多经社区与学校,这样家长节约时间,同时也锻炼了孩子的自理能力。谢谢!

    落实情况:区政府已将全区公交化改造列为城阳区2009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的9件实事之一,从2009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完成全区公交化改造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公交化改造进程,结合我区公交化改造工作和市民出行,学生上学需求,合理布局公交线路,科学设置站点,适时开通直达各社区的公交线路,对部分符合条件的市区公交线路进行调整优化,方便市民出行和学生上学。

    2、【贴号:52】阿纪 青威路拆迁问题

    具体内容:我是城阳区的一名居民,2003年在城阳区春阳路东端盖了2亩地的标准厂房。我们有土地使用怔,房屋建设规划许可证等。今年3月份,政府通知要评估拆迁。要建设新的青威路。4月份,房屋评估完成。然而令我们感到气愤的是,4月28号,我们却突然接到通知,区里和城阳街道要在5月1日之前停电。修路拆迁我们理解,一个厂房的搬迁是有一定时间和程序的,政府在没有给我们一分钱的房屋补偿费,和没有一分钱的房屋搬迁费的基础上,就突然下了这么个停电通知。这么欺负人的吗?

    再者,我们想知道的是,厂房的拆迁,不是一般的住房拆迁,这里面有老大的损失。有生产停工的损失费,厂房的搬迁等等费用。政府却说这个一分钱也不给,只给房屋的评估费。这个合理吗?

    修路拆迁,是个好事,我们赞成。但在不给厂房的搬迁费的基础上的强行停电拆迁,肯定是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给政府摸了黑。我们的房子有土地规划许可证和城阳区建筑设计院的经过规划过的图纸以及钻探测绘等手续,只不过没办理过房产证。虽然如此,城阳街道也不能认定我们的建筑为违法建筑吧。其他的地方以及城阳街道的其他企业搬迁都有厂房搬迁损失费(260.00/平方米)和企业搬迁费(50.00/平方米)。然而唯独我们没有。难道城阳街道是非洲国家?青岛市所有的地区都有的这2种费用他就没有?

    拆迁工作是个大事,可是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接到过任何正式的拆迁公告,但他们却于6月8号给我们停水停电,造成了我们极大的损失。兴阳路的拆迁,企业搬迁损失费和企业搬迁费都有,而怎么到了我们青威路就没有了呢?同样的青威路拆迁,高压电线下的厂房都给了评估值的70%。而我们这些有手续的反而只有50%,这又是什么道理呢?政府的赔偿行为就是这么随意和没信用吗?

    对此,我们也聘请了律师,准备就这些事情诉至法院,在此,我们也先请求刘区长给于关注。和谐社会的创造不能只要求民众,政府做事更得合法,公平。透明。

    落实情况:新青威路建设是区政府2009年区重点工程项目,街道于2009年2月20日参照正阳路、青威路拆迁腾地标准制定并下发了《城阳街道办事处关于新青威路贯通工程拆迁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规定,被拆迁人为拆迁范围内企业。经调查春阳路东端企业属大北曲前社区企业,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但无《房产证》,按照拆迁实施方案规定按照评估值的50%给予企业补偿。目前新青威路建设涉及到的大北曲后、大北曲西、大北曲东、前田等社区已按照《城阳街道办事处关于新青威路贯通工程拆迁实施方案》的规定与街道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现已基本拆迁完毕。

    大北曲前社区与企业合同规定“因国家建设占用土地时(镇级政府以上),终止合同”,大北曲前社区认为新青威路建设属2009年区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合同规定双方的土地租赁合同应自行终止,社区不再负担为企业供电的义务。在工程拆迁过程中,社区于2009年4 月28 日、5月18 日、6月6 日数次给企业下发了拆迁通知,通知企业做好生产安排,及时拆迁,并于6月8日进行了停电。关于有的企业拆迁给予评估值的70%补偿,是其它社区为加快拆迁进度,由社区出资按评估值的20%给予拆迁厂房的补偿。

    3、【贴号:53】阿纪 城阳东部批发市场问题

    具体内容:城阳区2002年13件要办大事之一的城阳东部果蔬批发市场,到现在都已经8年过去了,至今是杂草丛生,了无人烟。我们当年是因为那里准备启动市场而在那里买的市场网点房,是根据市场的规划准备做生意的,可到现在至今也未启动。到底是什么原因呢?以后那地块又准备干什么呢?还有因市场的未启动而给我们无法经营造成的损失该如何补偿呢?难道政府当年要办大事也可以随便更改吗?请问政府的信用在哪里?特别是给因市场的更改和未能启动给我们造成的损失,该如何赔偿我们呢?请刘区长给予解决!

    落实情况:该项目位于夏庄街道郝家营社区北侧,计划总投资2100万元,项目规划用地185.19亩。为加快项目开工建设进度,街道党委、办事处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负责该项工作。至2004年,完成全部倒地工作。后因发展思路调整,现街道正在积极寻找合适的项目。

    4、【贴号:57】junjun1234 关于天然气问题

    具体内容:区长你好 我是城阳的新市民,搬到城阳后才知道,城阳的天然气限量使用。我想问问,为什么全青岛其他的区市 就城阳的天然气气源紧张、限量使用?市区的不说,即墨的天然气也不限量啊!政府的有关部门能不能解决一下天然气限量使用的问题?全区好像有很多对这事不满意的吧 谢谢 !!

    落实情况:受全国性天然气气源短缺影响,我市冬季天然气供应仍比较紧张。近几年,我区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多方联系气源,最大限度地保证居民和工福用户冬季用气需求。由于我区居民冬季采用燃气供热的比较多,冬季用气量是夏季用气量的3到4倍。根据《应急供应预案》要求,冬季虽然采取了限量供应措施,但都能保证居民和工福用户冬季用气需求,2008年供应也是基本放开的。

    从目前接到的投诉情况统计,反映限量问题的用户大部分是私装燃气采暖炉用户。私装燃气采暖炉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区行政执法局和区城建局也多次进行查处,但屡禁不止。今年,我们正在联系中石油气源,如果中石油管道引入,将解决我区天然气供应问题。

    5、【贴号:59】留言板 仁和居西小区99号楼有没有拆迁规划

    具体内容:请问,仁和居西小区99号楼,即实验中学西对面靠马路的两栋楼有拆迁规划吗,什么时候能通上暖气,冬天太冷了。

    落实情况:目前尚无拆迁规划。关于通气问题,由于仁和居小区建设较早,建设时也没有配套建设供热设施,因此至今没有参加集中供热。为逐步解决老小区供热问题,我们从2005年开始,就对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仁和居等老小区做用户调查摸底工作,也组织了多次宣传活动,并发放用户供热征求意见表,但从调查摸底情况来看,大多数居民家中已经装修并采用现有的采暖方式供热,部分居民已经将房屋出租,要求参加集中供热的居民并不多,小区用热率在20%-30%。

    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现有住宅申请安装供热设施户数达到单元总户数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供热单位应当安装供热设施并供热。”因此,无法对整个小区统一实施集中供热改造。明年我们计划建设春阳路供热管线,届时管线附近区域居民可以参加集中供热,关于仁和居小区供热问题,我们也将要求有关供热企业开展用户用热调查工作,并积极推进供热管道铺设工作。

    6、【贴号:61】求解答 外来务工子女上小学及收费问题

    具体内容:我提出的问题是---关于打工子女上小学及收费的规定,国家已出台政策多年,为什么在城阳区内外来打工子女上小学还要交借读费,现在美其名为管理费呢?

    落实情况:按照市教育部门要求,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在我区的中小学入学就读。(一)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我市务工一年以上;(二)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暂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三)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小学六年级第二学期、初三第二学期、高三第二学期不接受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申请。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自2009年1月1日开始城阳区各中小学已取消义务教育借读费,再收取借读费属违规行为。如果有学校向外来打工子女收取借读费或管理费,学生家长可拨打教育热线电话87868341进行举报,我们将严肃处理。

    7、【贴号:62】1057364393 红岛发展

    具体内容:红岛人民一直响应市委“保护就是发展,控制就是速度”的精神,克服重重困难,翘首以待.现在高新区已具雏形.但红岛整体规划近十年仍然难产.红岛3.8万子民亟待一个充满强大生命力的新红岛诞生.请问父母官,我们还要等多久?

    落实情况:2007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环湾保护,拥湾发展”的城市发展战略,构筑了“一主三辅多组团”城市框架,红岛街道正处于核心圈层的前沿阵地,按照青岛市最新的城市规划,未来的红岛将被打造成集行政办公、国际会展、商务旅游居住于一体的现代化新城区。

    随着红岛的功能定位逐渐明确,红岛的开发建设也即将启动,目前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正在为红岛洽谈和争取一些投资额度大、带动作用强的高端现代服务业大项目,这些项目一旦落户必将成为红岛开发建设的启动点,必将对促进红岛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关于红岛的开发建设,随着红岛总体规划的出台、功能定位的确定,通过高端现代服务业项目的落户,逐步启动。

    8、【贴号:63】流浪汉 风雨来,雨里去,就是没房住

    具体内容:刘区长,你好!城阳区自建区以来,已经建造了好几批经济使用房,以改善事业单位人员的住宿条件,房子堪称物特美,价很廉。很奇怪,这么好的待遇老百姓却沾不到边,具有城阳特色。现在国务院已经明确小产权房非法,国家不保护,现在没人敢建小产权房,也没人敢买小产权房了,这就逼迫老百姓倾家荡产去买高价房。

    现在你们事业单位的领导们都有二套或几套房子了,能否考虑给社会上的老百姓也建几套?价格不敢奢望和卖给你们的价格一样低,能比市场便宜个3~500元就行,我在这里替城阳的老百姓谢谢你了!

    落实情况:该问题涉及到我区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我区自1999年取消福利分房政策以来,分别建设了一、二、三期经济住房和第一期普通商品住房,面向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没有享受到福利分房的干部职工销售,解决了部分干部职工住房问题。2007年,根据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的相关要求,我区在不断构建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通过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保障。二是适度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三是不断推进城市化建设采取旧村改造,建设安置房、解困房、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等措施,努力改善不同群体的住房条件。

    目前,我们正在积极进行全区居民住房需求调查与分析,为科学决策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打好基础。下一步将根据国家规定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标准,结合我区的住房实际需求,突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特点,适量规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限价商品房面向全区居民中低收入家庭销售,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保障政策的惠及面。

    根据我区2008-2010年住房保障发展规划的规定,2008年、2009年、2010年我区以发放廉租住房补贴的方式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保障。2010年规划建设第二期普通(限价)商品住房1000余套,按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套均85平方米计算,建设规模约10万平方米,以改善部分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该批房屋将面向全区居民销售。同时,根据住房和建设部的要求,我们正在研究制定2011-2013年的住房保障发展规划,根据我区的住房需求情况,将来会不断增加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逐步实现住房保障工作“应保尽保”的目标。

    9、【贴号:65】留言板 惜福镇供热问题 城阳所属公交车何时被公交集团取代,已无法忍受

    具体内容:惜福镇街道我们很欣赏所以买房到此,但没有集体供暖,交通不是很方便,有无长远规划,是不是就这样了,期待解答。

    落实情况:关于集中供热问题,由于惜福镇街道位于城阳区东部,不在城区范围内,所以供热管线暂时未敷设。2007年因街道房地产开发项目较多,拟在街道内选址建设独立供热设施,经论证后,因惜福镇街道紧靠崂山西麓,为保护环境和本地的旅游业发展,决定将该项目暂缓。

    根据区政府统一规划,下一步拟在惜福镇建设供热站,街道按照规划结合自身实际,论证建设环保型供热设施,根据城阳区热力工程规划,逐步实施市政供热设施的建设。关于交通问题,下一步在公交化改造过程中,将本着有利于群众出行的原则,对全区公交线路进行重新规划,优化公交线网布局,扩大公交网络覆盖面,届时,惜福镇街道及各社区广大市民出行条件将得到有效改善。

    10、【贴号:66】不买红薯 华城路四小区的物业转包又转包,现在的物业管理人员素质极差。

    具体内容:刘区长您好:华城路四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实际管理是转包形式,根本不是注册人在实施管理,我们这个小区也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在这种情形下,小区的居民仍然按时交纳物业费,本以为物业公司能管理好小区也就罢了,谁知道小区的卫生管理极差,垃圾经常2.3天不清理,楼道也是经常几天没人清洁,还经常发生失窃事件。恳请有关领导能关注一下,我们只想生活在一个干净的环境里,谢谢!

    落实情况:华城路四小区是建区初期建设形成的居民小区,当初由多家开发,然后由政府围合整治而成。物业费收取标准仅为0.26元/平方米/月。在目前人员工资大幅提高、物价上涨、增加劳动投保的情况下,仍然是10年前确定的物业收费标准。同时,小区内1号楼因美食街扰民问题,造成该楼业主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仅靠较低的物业费维持小区的管理。从行业管理部门平时检查情况看,物业公司各项服务基本能够按照标准进行落实。下步,行业管理部门还将加大监管,督促物业公司进一步提高服务标准,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现有新闻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网友评论
1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用户注册
相关链接

上一篇:明年规划建房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