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4月4日上午10时许,新疆奎屯市叶林桃小区居民蔡玉兰老人外出买菜,回家时发现自己所居住的平房被人拆除了。公安、司法部门已介入调查,并为老人安排了三处住所。 4月7日上午,奎屯市叶林桃小区居民蔡玉兰老人来到奎屯市委、市政府就其住房被拆一事上访。 据蔡玉兰老人反映,4月4日上午10时许,她外出买菜,回家时发现自己所居住的平房被人拆除了,部分家具和生活用品被埋在废墟里。老人说,她所居住的平房是原农七师运输公司的公房,后被奎屯市房地产公司开发,因未与开发商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她一直没有搬离。 听完老人的叙述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对老人所反映问题提出了五点处理意见:一、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一经查实,要追究拆迁人的法律责任。二、由建设部门牵头妥善解决老人的暂住房问题,确保老人的临时安居。三、由司法局牵头,会同市建设局、房管局、公证处及当事人等立即到房屋拆迁现场,对损坏的财物逐项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并估价,由拆除责任人给予赔偿。四、建议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积极主动与蔡玉兰老人进行沟通协商,尽快达成一致,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解决。五、街道社区要关心老人的生活,协助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当天下午,奎屯市建设局已经为老人安排了三处住所,供其选择,公安、司法部门也已介入调查,其它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作者 安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