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犯邓大新。(2007年资料图)
案件回放 砍骨刀先后杀掉4名小孩
肇庆市中级法院院长黄福亲任审判长并宣判此案,仅宣读判决书便历时近一个小时。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4月,被告人邓大新在北京打工时产生抢劫其在肇庆市鼎湖区读书期间认识的张某某一家的念头,并以电话方式多次联系在吉林市的被告人邓宗命,邓宗命表示同意,并商定趁张某某上班之机抢劫张某某家人。5月1日,两被告
人从北京坐火车到东莞,又从东莞到肇庆市鼎湖区,购买了一批作案工具,接着邓大新带领邓宗命到张家附近“踩点”,伺机作案。
5月5日14时许,两被告人通过电话确认张某某离家上班工作之后,即携带事前准备好的作案工具来到张家门外,以探访张家家人为名进入其家中。随后,两被告人持刀挟持张妻及张某某的岳母,强迫张妻和4岁的儿子、张的岳母及其5岁的孙子进入二楼主人房,用绳索捆绑、海绵塞嘴、封口胶封口等手段将两成年人制服。
此时,张的9岁女儿和张岳母的14岁孙女在三楼玩电脑。两被告人担心人太多看不住,经商量决定先把三楼的两个女孩杀掉,随后邓宗命手持砍骨刀将两名小女孩杀害,而邓大新则逼迫张妻打开保险柜,将张家的金器、饰物、现金、银行存折等财物洗劫一空,同时,逼迫张妻交出银行存折密码。邓大新当场用张妻的手机打电话到银行核实密码及存款数额。之后,两被告人将其余的张家人员全部杀害。行凶完毕,两被告人换上张某某的衬衣,然后逃离现场,直奔银行,凭密码将被害人的银行存款36000元提走。
市民反应
邓大新、邓宗命被警方抓捕后, 广大市民和读者知道他们竟然为一点钱财向恩人一家下毒手后,都义愤填膺,认为他们“禽兽不如”,要求依法严惩。两人被判处死刑并被执行枪决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周围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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