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犯邓宗命被警方抓获。(2007年资料图)
“杀人魔王”
邓大新,男,1986年4月27日生,英德市人
邓宗命,男,1985年11月26日生,英德市人
被害人皆为妇女老幼
女事主黄某某(33岁) 母亲刘某某(60岁) 女儿张某某(9岁)
儿子张某某(4岁) 侄女黄某某(14岁) 侄子黄某某(5岁)
本报肇庆讯 (记者
于敢勇 通讯员龙建全 摄影报道)发生于去年5月5日,震惊全省的肇庆市登高路入室抢劫并杀害6条人命的血案终于有了结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也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昨天,“杀人魔王” 邓大新、邓宗命被依法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终审判决:惊人关系 被害人一家曾是凶犯恩人
凶徒光天化日之下在闹市区肆无忌惮地杀人灭口,作案手段凶残,社会影响极坏,是广东省近年来较为罕见的一宗致多人死亡的特大抢劫杀人案件。此案引起了公安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当时刚上任的省公安厅厅长梁伟发亲赴肇庆深入一线督战,坐镇指挥破案。
经过23小时连续作战,警方于5月6日下午在广州广园客运站将准备继续逃窜的犯罪嫌疑人邓大新和邓宗命缉拿归案,并缴取赃款人民币2.9万元、港币300元、金饰十多件、手机1部、存折5本及作案用的刀、封口胶、绳索等。令人惊讶的是,女事主黄某某的丈夫张某某还是邓大新的恩人。张某某原来在肇庆市鼎湖区做花圃生意,三四年前买下现在所住房子,家庭环境较好。邓的亲戚认识张,要求张关照在鼎湖中学读初三的邓大新。邓曾经在张的花圃里住过,张也供过邓读书。搬家后,邓也到过张某某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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