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8日,湖南省耒阳市公安局局长肖强等人案件的开庭在衡阳某监狱进行。7年前,他荣膺“任长霞式公安局长”、“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打黑英雄”荣誉称号;7年后,他被自己发动的打黑风暴席卷,锒铛入狱。在此次庭审中肖强被指控犯有徇私枉法罪、贪污受贿罪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8月26日人民网)
曾是台上耀眼的政坛新星海南文昌市委原书记谢明中因索贿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5
00多万元,8月25日被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由此成为海南省目前查处的金额最大的腐败分子。在海南,谢明中一向“口碑不错”,他能说会道,“敢闯敢干”,经常在大会上脱稿演讲,一讲几个钟头,一度曾以“百年一遇好书记”闻名,出事之后社会上颇感意外。 (8月27日新华网)
这两则新闻之所以吸引了我们的眼球,因为他们的主角都是“明星”,前者是“明星局长”,后者是“明星书记”。近年来,“明星官员”这一词汇频频出现在各种媒体中,明星局长、明星书记、明星市长等等,这其中既有带来政坛新风仇和式人物,他们务实、为民的作风给民众带来了惊喜,但也有肖强、谢明中之流,这些所谓的“政治明星”昙花一现,留给民众的愤怒,留给媒体是讽喻。纵观这些落马的明星官员,他们走的其实就是娱乐明星的路子,他们喜欢上电视、上报纸、出书,喜欢一切出名的机会,说穿了是靠媒体吹捧起来的英雄,媒体在其中充当了并光彩的角色。
譬如肖强有强有力的宣传班子,待遇优厚。他早在任衡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长时,肖强就与媒体有着良好的关系。而其很多正常办案工作都通过当时湖南省内报纸电视铺天盖地的宣传所完成的造神浪潮,为其升职造势,为其迅速升职打下舆论基础。
谢明中主政时文昌时可谓豪情万丈,亲手策划了一起“造神”运动,甚至把自己高高凌驾于百姓之上。2003年3月,文昌市委换届选举,谢明中在一次大会上煞有介事地说:“文昌人民选我当书记是文昌人民的福气,文昌人民不选我当书记是我的福气。”这其中媒体炒作功不可没。
无庸讳言,与西方媒体对所谓的“负面”报道的特殊偏好,对各类问题穷追猛打的媒体观不同,我们的很多媒体特别是传统地方媒体说穿了就是宣传政策的工具,甚至专为地方领导歌功颂德。地方一出台某项政策,媒体马上欢呼一片,失去了自己的立场。而对所谓负面新闻严格控制,即使批评也不痛不痒,把媒体的舆论监督责任弃之一旁。而一些热衷政绩的官员们用权力操控本地媒体,用利益影响区域外媒体,让媒体为己用,使媒体沦为某些官员打造人气,培植官气,蒙蔽民众,违法乱纪的工具。而且即使本地官员贪腐落马,率先报道的十有八九是外地媒体,而本地媒体大多一片缄默。当然这背后有媒体现实窘态,媒体经费依靠的是政府,发行渠道也受到政府控制,因此话语权交给政府,交给官员也就不足为奇了。
透过明星官员频频落马的现象,我们的媒体的确应该检讨和反思,在打造明星官员中充当了什么角色,当然反思过后,更应该思考今后的路该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