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了录取通知书并没有万事大吉,今天,山东省招考院表示,我省高校新生入校后,要接受入学审查和考试,与录取不符的新生将予以清退。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新生录取管理工作,省招考院要求各高校组织力量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逐一查验入学通知书、准考证、电子档案、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身份证等证件材料,和新生本人实行“六对照”。各院校还要结合学生档案整理工作,对照考生中学档案、考生电子档案、党团关系中载明的信息,对新生逐一单独当面谈话,核对本人照片和其他重要信息。
新生报到后两周内,学校将自行组织不少于2门文化课的新生入学测试,考试成绩和高考成绩有较大出入的,要进行重点核查。在复查过程中,发现仿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和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坚决予以清退。发现有疑问而又无法根据上面材料确认的,调阅考生高考试卷和学生本人的笔迹核对,仍不能确定的,报省招考院利用专业手段进行核实处理。各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复查工作,应于10月15日前完成。
另外,高校要严格执行新生电子注册人数与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相挂钩的政策,不按规定招收的考生,省招考院不予办理录取手续,教育部将不予新生电子注册。严禁高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生源和介入招生录取工作,严禁高校以任何理由或名义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各种费用的行为,对于违反规定录取的学生,将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考生、家长需提高警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