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首次公示了部分省直机关办公建筑能源审计,各厅局耗电不等,以每年每平方米平均耗电量看,高的为80度,是普通民宅的3至4倍;更高的在100度以上;低的为60度。按照人均耗电量来看,高的每人年耗电为8833度,低的每人年耗电量在2000度以内。(6月14日《长江商报》))
机关平均耗电量比普通民宅高,并不奇怪,但是一些单位面积耗电量竟达到了民宅的3至4倍,既让人心痛,又让人
如鲠在喉。湖北省审计部门公示部分省直机关办公建筑建筑能源审计结果,倡导省直机关节能,这种节能思路值得肯定。机关单位都应该积极响应号召,关掉不该开的电灯,合理调整空调温度,为节能降耗做点实事。但是从长远来看,笔者认为,节能不限于公示能源审计结果,而且应该形成规范化的制度约束,下决心把机关能耗降下来。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事实上,由于燃料资源紧张,用电负荷增加,近年来,好多地方都出现了供电缺口,甚至出现了电荒。为此,一些地方采取措施节能,并对浪费能源现象提出批评。比如,上海市要求所有公共建筑内单位,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定不得低于26℃。倡导空调场所工作人员不着西装、不系领带,各级政府机关带头执行。
实际上,公示省直机关能源审计结果也好,空调场所不穿西装也好,白天开会不开灯也好,毕竟只是倡导一种节能理念,并不具有制度效力。机关响应节能号召,一次两次白天关灯开会,合理设定室内空调温度,或许不难,可是,要让节能成为一种自觉习惯并不容易。有报道说,电荒时节,不少城市关闭过景观灯,但在电荒稍微缓和以后,景观灯又重新开启。
能源紧张的局面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能源矛盾还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在能源紧张的语境下,我们不仅需要公示机关公共建筑能源审计结果,倡导空调场所不穿西装,批评白天开灯开会,开展“熄灯秀”这样的体验活动,还需要扎扎实实的节能行动。对机关公共建筑浪费电能的现象,不仅要倡导,而且应该对如何节能作出刚性的制度安排。不仅每个公民要自觉履行节能责任,政府机关更应该成为节能示范。(胡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