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10点,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会议室。一名举报人从该院副检察长卜云国手中接过5000元奖励后,当即将举报奖金转交在场的一位媒体记者,委托其代为送至南京市慈善总会,全部捐给四川地震灾区。
2006年3月15日,这名匿名举报人向玄武区检察院举报,国家建材局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南京分院原副院长胡某涉嫌职务犯罪。
“我和他并没有什么利害冲突,走上举报之路,实在
因为‘看不下去’。据我所知,他们单位的不少职工,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这件事,但都是石沉大海。”这名举报人说,看着国有资产被这些“蛀虫”一点点侵蚀,心里难安。
这个举报引起了玄武区检察院的高度重视。该院检察长王少华告诉记者,接到举报后他们当即就展开初查,并于2006年5月31日对胡某立案侦查。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胡某到案后,很快就交代了犯罪事实。而随着侦查工作的步步深入,胡某的妻子汤某也进入了办案检察官的视线。案发前,汤某任该单位高级工程师。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汤某也很快交代了犯罪事实。
2007年12月,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四年,没收财产5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汤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没收财产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