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吟霞
台海网1月30日讯 高雄县一个大姐头8天内两次奸淫小弟,昨天凌晨,高雄警方逮捕这位女流氓张吟霞,她落网时,仍无法置信地问:“高雄县的警察哪抓得到我?”她被控组讨债集团干下多件抢案,还当着众多手下,两度性侵一名小弟,但警讯中她全盘否认。
四十二岁的“大姐头”张吟霞,晚间移送地检署复讯时,在拘留室把眼镜打破后,用碎片割腕,法警发现送她到阮综合医院急救,无生命危险。至于她割腕是自杀,还是想藉此声请保外就医,尚待了解。
警方调查,张吟霞原在高雄市当代书,前夫曾任警职,十多年前离婚后,与小她十岁的男友曾建龙在高雄市经营信联应收帐款公司,涉嫌暴力讨债。高雄市警局三民二分局于九十四年十一月,将两人提报流氓。
张吟霞、曾建龙获交保后,即弃保潜逃,高雄地检署及地院去年三月发布通缉,逃亡期间他们与手下仍四处作案,曾建龙去年十月投案,张吟霞由“大哥的女人”升格为“大姊头”,在交友网站上化名“叮叮”,以酒色吸收成员或胁迫遭讨债的被害人加入集团。
警方调查,张吟霞去年十一月,找上检举她暴力讨债的林姓男子,把他带往汽车旅馆拘禁殴打,威胁要把他活埋,逼他加入集团,并涉嫌看了色情影片后,当着其他手下面,在八天内两度对林姓男子性侵害。
林姓男子说,如果以分数来形容自己对张吟霞的心情,就是“恨她一百分”,他作梦也没有想到,大姐头竟然会当着其他同伙面,在八天之内两度性侵他。脱离张吟霞魔掌后,一想起自己遭大姐头当众性侵,“就很痛苦”。现在他对异性几乎没反应,好像有“性障碍”;不过,张吟霞在警讯中否认性侵,坚称林姓男子诬陷。
警方调查,张吟霞身高约一百六十厘米,皮肤白皙、姿色中等,言谈间江湖味颇重。去年十一月三十日,她看了色情片后,当着手下潘姓女子、郭姓男子的面,在汽车旅馆对林姓男子性侵害。
林姓男子陈述,张女令他自慰,待他射精后,又令他脱光衣服躺在床上,恐吓他“如果五分钟内没有硬起来,就要折断”,他好不容易勃起,张女马上跨坐他身上泄欲。
林姓男子表示,过程中,他因生理反应,曾摸到张女身体,张马上板起脸说:“现在是我上你,不是你上我,只有我可以摸你,你敢乱摸就砍掉你的手”。
他说,事隔八天,张吟霞与同伙投宿高雄市另家宾馆,深夜看A片后,又把他叫醒,先喝令为她全身按摩约半小时,待张吟霞“性”起时,叫他脱光衣服躺在床上,必须马上“硬起来”,接着就跨坐上来,他感觉“真的生不如死”。
警讯时,张吟霞全盘否认,警方以被害人指证历历,将她解送地检署。晚上七时许,张在拘留室内拿着两片眼镜玻璃碎片割腕,法警发现制止,但已割断血管,法警即打一一九,将她送往阮综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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