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一名学生,只因不满老师的批评,竟持木棍打伤自己的老师,并抢走现金300余元。近日,河口区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抢劫罪,依法被提起公诉。
2007年9月15日,16岁的李某因逃课出去上网,班主任王老师要求他在全班同学面前检讨。李某觉得王老师故意针对自己,让他在同学面前丢了面子,于是伺机报复。9月17日晚,李某偷偷跟随王老师到宿舍楼下,持木棍将王老师打晕,并抢走现金300余元。9月24日,民警在学校附近的网吧将李某抓获。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刘洪智 于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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