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的税费一直是争议比较多的地方,可谓是房地产市场的一处“软肋”。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的一纸通知,再次将人们的目光聚焦到了二手房市场上。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明确规定,二手房交易要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且各种税费要“一窗式”办理。在二手房市场供不应求的情况下
,征收个税能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个税的征收有没有加大买房者的负担?近日记者进行了调查。
个税究竟要缴多少
从今年6月1日起,我市的二手房交易开始征收个税,并成为全国执行这一规定的少数的几个立场坚定的城市之一。昨天,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台前,记者询问工作人员,二手房交易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人员说,商品房按交易总价的2%缴纳。
税务部门规定,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对于住房原值难以确定、成交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等情况,已购公房等六类住房首次出售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不低于1%;其他类住房核定征收率不低于2%。
但实际情况是,并不是所有的商品房的原值都难以确定,对于一些具有原始票据的商品房,现在也按2%收取有些不大妥当。以一套原值20万元,现售50万元的房子为例,如果按差额的20%的比例征收,需要缴纳6万元;如果按总额的2%征收,只需缴纳1万元。
从我市的情况来看,这几年房产增值的速度很大,四五年前总价二十多万元的房子,现在的市价多在五六十万元。为什么不按照差额征收个得税呢?莫非有关部门担心对市场的打压过大?
谁在负担个得税
在二手房市场上,问一问谁在负担个人所得税,九成的人会告诉你:所有的交易税费都由买方负担。
在瑞昌路上的一家中介公司,正在选房的一位市民对记者说,现在市场上的交易都是净价交易,特别是一些非常抢手的中小户型的房子。交易时,卖方都是要的净价,交易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买方都得承担下来,其中个人所得税本来是面对卖房者的一种税种,但最后买单的依然是买房的。“无形中增加了我们的负担。”这位市民无奈地说。这位市民说,他准备购买的房子总价在45万元左右,按照2%的比例缴纳,又要多支出9000元左右。“现在买房子的都是真正居住的人,炒房的已经不多了,税收政策实行的实际效果却是让买房者的负担更重了。”
据有关人士分析,房地产市场目前仍处于供不应求的态势,在这种情况下,买方负担交易税费的状况短时间内不会改变。记者芦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