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待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拟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六件事情物业公司要做好
物业管理
企业收了物业管理费,该为居民履行哪些义务?《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小区卫生、安全等都已列入其中。
《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下列事项:生活垃圾收集和环境清扫保洁;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的维护和安全巡查;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行驶及停放秩序的管理;庭院绿地及其设施的养护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通知有关单位维修市政公用设施,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的其它事项。预收物业费不超过三个月
对于市民关心的物业收费问题,《条例》中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要求提供特约服务的,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按照标准全额交纳。
同时,物业管理企业虽然可以提前收取物业服务费用,但提前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则依照约定执行。
前期物业公开招标选
从《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开始征求市民意见以来,前期物业就一直是个焦点问题。许多市民建议开发商在选择前期物业公司时必须公开招标,并限定一定的服务时间,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小区与前期物业的合同必须强制解除。记者注意到,此次表决通过的《条例》基本采纳了市民建议,并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公开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如果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小于三万平方米,经所在区(市)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和起始时间等。前期物业合同期限不超过两年,期限未满,如果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停车场库应给业主用
对于市民关注的小区共用设施问题,《条例》中也做了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用和共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库),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
对于小区内的共用设施,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政、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这些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工程施工,应当在施工前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签订协议,做好施工现场的恢复工作。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