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岛城企业和职工关注的青岛市企业年金政策已出台,这将对企业、职工及各金融机构产生重大的影响。青岛市已经根据山东省《关于稳步推进企业年金工作的通知》,制定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04〕81号文件切实做
好企业年金试点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发〔2005〕36号),日前已经下发,青岛市企业年金试点工作启动。
2004年1月6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第20号令颁布《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由企业发起的,长效的员工福利管理方案,是完全归属个人的养老保障基金;它是由国家政策引导下的,非强制、市场化养老保障安排。
为什么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保险。《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中,也都明确鼓励和提倡建立企业年金。按工作职责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劳动保障部颁布了实施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会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颁布实施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确定了国家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建立、市场运营管理、政府行政监督的制度框架和运行规则。
根据上个世纪90年代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对养老保障所划分的三个支柱,大多数国家过去都以第一支柱公共的养老金系统为主,这个系统通常以现收现付方式操作,也就是用当前正在缴费成员的贡献来支付退休成员的养老金。在许多国家现收现付系统正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这是由于随着人口的不断老龄化,正在缴费的成员与已退休的成员之间的比例正在急剧下降,从而导致了资金的不足。在中国,社会养老保障体制也正在面临这种困难的不断恶化。为保障员工的养老生活、维持员工的生活品质,积极建立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已经是必然之举。
发展企业年金的意义
发展企业年金,从国家层面看,有利于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有利于发展资本市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有利于减轻政府基本养老保险的支付压力,积极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挑战。
从我市情况来看,青岛市是一个人口老龄化程度很高的城市,人口老龄化系数很高,位居全国前几位,而且人口老龄化程度还将不断提高,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难以满足社会的养老需求,迫切需要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制度。因此,大力宣传企业年金知识,推动企业年金的发展,对于完善我市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稳定、在推进“两个率先”的进程中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企业层面来看,企业年金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帮助完善法人治疗结构,改善企业内部分配结构,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并且会持续长久地激发企业员工的工作热情从而形成长效的人才竞争机制,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年金对职工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从个人角度来看,建立企业年金后,有利于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增加个人资产的回报。
建立企业年金的流程
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要求具有以下条件:该企业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足额缴费义务,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已经建立集体协商机制。集体协商就是指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向市劳动保障局申请参加企业年金试点,经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审查同意后,确定为企业年金试点企业。
试点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市劳动保障局。试点结束,企业年金工作在全市推开之后,市属和市内四区的企业以及参加我市养老保险统筹的中央企业、省驻青企业、驻青部队企业的年金方案报送市劳动保障局,其他企业报送所在区(市)劳动保障局。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按规定对企业的年金方案提出异议或修改完善意见,并及时通知企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应当选择合适的受托人,受托人按照规定确定企业年金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企业及其职工作为委托人与受托人,受托人与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分别报送市或区(市)劳动保障局备案。
对企业年金的列支渠道,国家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包括这样几种:一是国务院确定的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地区,企业缴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4%的部分,可以列入成本。二是一些地方政府已出台具体规定,如上海等地区,允许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一定比例(一般为4%-5%)之内的部分可以列入成本。三是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可以从福利费、自有资金获利润列支的规定。除此之外,还包括国家将来出台的相关政策,为今后进一步完善政策留出了空间。本报记者
刘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