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为响应老区改造而离去,如今因欠交安置房租而漂泊,孩子长大成人老人“客死异乡”
11年前,广州荔湾区西村230多户人家响应老城区改造,由广州新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拆除其旧楼。当时双方协议拆迁户1997年12月31日之前回迁。11年过去了,那间公司承诺的回迁楼迟迟没有开工,又不发放拆迁费和安置
房租金,许多人家被迫四处搬家。近日,居民们向记者痛陈该房地产公司的“欺骗行为”。
居民们说,1993年经批准,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拆迁荔湾区长乐西街、长乐后街、长喜里和长乐里等地段的旧房,这一带共200多户人家搬迁。当时双方协议由房地产公司建造回迁楼将其回迁,并一年两次发放拆迁费、由房产公司交付安置房房租。1997年中,该公司在拆迁地上建起长乐花苑第一栋楼,并将其作为商品房全部卖出,而后续回迁楼却迟迟没有动工。记者采访时看到该工地荒芜,一棵自生的木瓜树上已挂满果实。
拆迁户们说,房屋拆迁后,有八十几户人家被安排到罗冲围租住农民的出租屋,另一部分被安排到中山八路租住,还有不少人家投亲靠友。但从2001年8月起,该公司对拆迁户停止发放房租和拆迁费;在罗冲围租房的人家由于公司没交租,被屋主停水停电,无奈之下只好数次搬迁;住在中山八路的人家也由于没交租而被迫搬到罗冲围,其后又被迫到处搬迁。11年过去了,年幼的孩子已长大成人,还有40多位老人客死“异乡”。
对于回迁楼迟迟没动工、不发放拆迁费和不交安置房租金一事,该房地产公司开发部一位经理解释,第二栋楼之所以迟迟没有开工,是因为“当我们准备建第二栋楼时,发现市规划局给我们划的红线与其它单位的重叠。按规划的话,我们要把桩打到该单位的地基上。后来红线重叠的问题终于解决了,但在规划区内又出现市政规划路,致使我们不得不调整规划方案,因此长乐花苑的后续工程迟迟不能动工”。至于拆迁户说地产公司欠他们三年拆迁费和安置房租金一事,他说“只是两年而已”,是因为目前公司资金周转不灵。
作者:王炘 莫锦星
特约编辑:倪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