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1月14日的《华商报》报道,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上一家饺子馆开业,门口挂着40多幅各方表示祝贺的大型条幅。祝贺条幅从各个名牌企业到市政单位一应俱全。其中“某某市公安局”和“某某市财政局”祝贺的条幅显得格外醒目。
不消说,赠送条幅算是一种礼尚往来式的情感交流,拿土话说就是“随份子”,
通过一送一接,使双方的情谊得以延续。如果这种情况出现在私人之间,包括企业之间,当然无可厚非,但发生在上述部门身上笔者认为就不妥了。
首先公安部门是维护社会正义、打击违法犯罪的执法机关,财政局则是掌管地方财权的要害部门,两者都属行使公共权力的公共服务部门。这种部门为其他的社会单位或个人赠送条幅,难免会产生误导信息:他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交易”?厚此就意味着薄彼,为什么偏偏给这家餐馆送,而不给别的餐馆送呢?其实,就算这些部门跟餐馆之间确实有正常的工作业务往来,但从避嫌的角度来说,这些部门也不应该“随”这个“份子”。再说了,既然是送条幅就要花钱,不管花多少,总得由财政出吧———花着纳税人的钱“随”礼,又该以什么名义做账呢?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事情,固然跟当前的整个社会风气有很大的关系,但更主要的是在新形势下,一些地方的少数政府部门和执法机关,对于自身所承担的公共职能和责任尚缺乏清醒的认识,有时往往还分不清什么该是私人领域,什么该是公共领域。
因此,从我们对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热切期待来看,政府部门“随份子”的做法当止。乔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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