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广州市民在参团旅游时将启用新版旅游合同,同时还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旅行社增加自费项目要游客书面同意,游客因服务质量拒绝登机也要自己承担所有责任。
自费项目须得游客“签字”
参加国内游,参团人数不足16人时,旅行社可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
变的前提下,与其他旅行社共同组团,但须征得游客同意,并由签约旅行社承担责任。对16人(不含小孩)以上团队,由负责出团的旅行社提供全程陪同服务,不足16人的团队不派全陪(双方另有约定者除外)。但旅行社增加任何旅游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并须获得游客书面同意。
团费不含“园中园”门票
一般国内旅游团费主要包括:行程表所列的城市间交通费、各地游览汽车费和每人一件行李的运费;行程表所列的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行程表所列的膳食费;行程表所列各游览项目第一道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
出境游的团费中增加了一次行程签证费用和境外机场的建设税。
航班延误旅行社概不负责
对于黄金周期间经常发生的航班延误问题,新合同也有条款对应: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游客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游客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产生的后果游客要自己承担责任。
编辑: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