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大批新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在我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这些专业合作组织的出现,不仅保障了农民利益,而且为解决农业产业化发展不快、质量不高、企农关系不顺等问题提供了良好途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农村的许多地方,协会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张应镇臧家
庄过去是个穷村,虽然守着良田千亩,但农民们的日子依然艰难。以后,这个村两委牵头成立起蔬菜种植协会,带领村民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大力发展“订单”蔬菜,去年一年,总收入达到250多万元,平均每亩纯收入高达3500元。 洋河镇以镇畜牧站为依托兴办起奶牛协会,下设收奶、防疫治疗、药品饲料供应三个服务站,上联奶业公司,下联全镇饲养奶牛户,年收购销售鲜奶1600余吨,为农户创收300万元。目前全镇奶牛饲养量由1997年的150头发展到2000头,协会会员发展到205人。
青岛市农技站也成立了市特色作物产业化协会,依托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雄厚的科技力量,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预计今年可为我市农户创收1.2亿元,出口的前景也十分看好。
据了解,在我市规模较大的市绿色食品协会、食用菌协会等都已经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这些协会上联市场,下联农户,对外参与竞争,对内提供服务,解决了农户分散经营与大市场的矛盾,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和出口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我国农户经营规模小、分散化程度高,投资能力弱,经营手段和经营方式落后等现象非常突出,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就很难取得长足进步。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是将松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实现规模化经营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正由于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地位重要,所以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较为成功的国家,政府往往会采用低税、免税或政府补贴等政策加以扶持。
但反过头来看看我们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就会发现存在的两个问题。第一,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绝大多数是自发组建起来的,尚处于起步阶段,合作的规模较小,生产经营水平较低,国家也没有相应的扶持政策。第二,在一些既缺少专业性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又缺少可代表农民说话的农民协会组织的地方,政府往往成了企业与农民间的中介,然而政府行为毕竟不是市场行为,这样下去并不利于农业产业化的真正长远发展。
所以说,大力扶持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是今后发展农业产业化的一条重要渠道。同时,它还是一个政府与农民间的过渡缓冲地带,是农村各项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通过各种监督、中介服务等方式,协会组织可以有效地协调政府和农民、农民和市场的关系。可以使政府的政策得以贯彻,并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特别是在目前政府力量不足以保障农民承担风险时,可以形成适度规模的经济实体,防范和抵御风险。
因此,我们应该正确认识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像扶持龙头企业那样,加大对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在政策、资金、服务、信息等各方面的投入,以此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带动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