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广东省已结合实际,提出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倡导学生学习新广东人精神
广东教育部门
要求,中小学校在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中,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为重点。同时倡导中小学生学习实践“敢为人先,务实进取,开放兼容,敬业奉献”的新时期广东人精神。
教育部门还要求,注意开发和利用各地和学校的教育资源建设校本课程,传承岭南文化,弘扬和培育广东人精神。而广大教师则要自觉地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渗透到各门课程的教学之中,使学生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的过程。
要求制止加重课业负担行为
《实施意见》还指出,各地要按照以下五项要求,坚决制止各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评价观,不准把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唯一指标;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准小学、初中招生举行选拔考试;坚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不准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不准占用学生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坚持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不准按考试成绩排队。
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将组织1-2次课业负担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大中城市中小学生学习时间过长、家庭作业过多、休息时间不足、书包越背越重等情况,检查结果在媒体上公布。凡违反有关规定的要立即整改,对社会反映强烈、屡禁不止的地区和学校,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许俏文)
编辑 张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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