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为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功能和技术服务质量,我市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据此,我市将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将社区基本医疗服务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鼓励在职及退休的专家到社区兼职。
 
; 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是由国家卫生部、民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去年在全国发起的,我市各区市均积极要求参与。为此,市卫生局近日制定了我市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
市卫生局要求,参加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的单位首先要建立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配套政策,各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城市社区建设总体规划。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各项财政补偿政策,市和各区(市)政府要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社区预防保健经费人均不少于2元。
另外,要将社区基本医疗服务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范畴,建立社区预防控制疾病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等等。
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还必须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每3-5万居民或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内设立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居民从住所步行10-15分钟可以到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备设施建设,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断室、治疗室和预防保健室要分开,其中诊断室的设置要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到2005年,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有使用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有电视、VCD等健康教育设备的健康教育室,给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宣传材料。
为建立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我市鼓励在职及退休的专家到社区兼职。同时,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培训。到2005年,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接受过省、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或者认可的岗位培训率要达到80%以上。
据悉,今年10月中旬以前,市卫生局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创建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明年2月,对各创建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考核;明年底前,迎接国家卫生部、民政部等的检查验收。(本报记者王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