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截指术中的失误处理
时间:2012-01-04来源:青岛健康医疗频道
外伤致使手指部分缺失或挫灭伤需作清创、缝合、截指处理者可出现以下失误:
1.骨缩短不够,皮肤缝合过紧,引起指端皮肤坏死或残端痛。
正确处理:手指残端缝合对应该适量缩短指骨,用健康的皮肤包绕残端。以保证伤口达到一期愈合,不产生过大张力而引起皮肤压迫坏死或触痛。
2.关节部位离断,清创时末除去关节软骨和指骨的两保突,残端膨大,突出皮下。外形不佳。皮肤和深层骨路不能牢固附着,往来滑动,影响手指捏持功能。
正确处理:残端关节软骨面及指骨头的两个跺突应该咬除,使修复后的残端圆滑美观,皮跌与指骨粘连后不会产生滑动。
3.伸屈肌腰包绕残端缝合。收缩时互相牵拉,木后影响本指及其他手指的协调运动。
正确处理:伸屈肌膜切断后,任其自由回缩,不要包绕残端相互缝合在一起。
4。指神经残端未作缩短,术后残端神经留在指端受压产生疼痛。
正确处理:将指神经抽出后剪断,使神经断端回缩至正常组织内。避免神经留在残端引起触痛。
5.指动脉残端末妥为结扎,残端出血形成皮下血肿,导致愈合不良。
正确处理:指动脉残端应该仔细结扎,或缝皮时在指动脉处深缝一针血。同时在结扎指动脉时也应避免将神经结扎在一起。
6.皮肤伤口于矢状面缝合,缝合口位于指腹,造成一“猫耳状”突起。影响外形和功能。
正确处理:指残端应作冠状面缝合,使伤口位于指端或略偏背侧,两侧方的皮角剪成钝圆形,既美观且不影响指端触摸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