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 养老金是不也应该象最低工资标准那样,有个最低保障线,不然养老金低的连最低生活标准都无法保障!
嘉宾 网友您好,根据目前国家、省有关规定,各市养老保险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各地不得自行出台政策或调整养老金水平。目前我市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是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我市不能自行制定出台养老保险政策。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请问失业人员或自谋生计人员退休后的独生子女补贴该找谁审领?
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网友您好。根据我省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对于失业无业人员是否享受类似补助,我省未作规定,属于政策空白。目前,各区市根据财力状况,正在研究逐步落实。您可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咨询、登记,或拨打12356电话咨询。
留言板 记得计生委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那么缴的社会抚养费是如何使用的呢?是满足本单位的开支还是用于社会保障了?
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网友您好。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属于行政机关。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征收社会抚养费,包括基本标准、征收主体、征收原则、经费管理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当事人到县级财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社会抚养费。指定金融机构收到社会抚养费,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社会抚养费征收以后全额纳入地方财政的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上来以后全额上缴国库,作为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连同地方政府的其他财政收入一起,统筹用于本地区的各类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支出。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留言板 社会保障的政策很多很杂 平常都弄不太明白 还有些都根本不知道 希望能加大宣传力度 让符合条件的人应保尽保
嘉宾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为广泛宣传社保政策,我局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及时发布和解读有关政策,近年来,还开辟了互联网站()、12333民生服务热线、网络在线问政、“青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新浪和腾讯微博等渠道,进行宣传。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欢迎您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
留言板 领导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旧村改造残疾低保无房户拆迁有什么政策。我是残疾低保户现在没房子租房住。我是城阳农村户口。
青岛市残联 网友您好。目前对农村户籍的贫困残疾人,市区两级残联持续实施安居工程修建计划,建议您通过所在社区、街道提出申请,城阳区残联对您的情况调查后,会提出解决意见。具体细节请您咨询城阳区残联,联系电话:87863891.
留言板 您好,
1、请问<<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补助金制度>>和《关于建立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之间的关系?请公布《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补助金制度》全文。
2、在关于大病救助的文中都有一个医疗年度的概念,比如1-12月为一个医疗年度,买药花6万超5万大额救助0.6万,次年一月份开始一个新的医疗年度,又要开始用高额的价格买药,又花6万超5万大额救助0.6万,是这样吗?设计合理吗?
青岛市人社局 您好!
这是两个不同的制度,前者是针对城镇参保居民超过基本医保支付限额以上费用按一定比例和限额给与报销的一项制度;后者是对重大疾病患者按照基本医保和大额医疗补助报销后自负费用仍然很重情况下的一种救助制度,具体包括特病救助、大额救助、超限救助、特药特材救助等项目。两个文件均已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关于大病医疗救助按医疗年度设计问题,一是考虑了救助基金承受能力,二是考虑了重病患者的实际负担水平。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超过2万元(特病3000元)以上的部分救助70%,范围外自负费用超过5万以上的部分救助60%。
谢谢参与。
留言板 局长您好:
本人今年11月就要企业退休了,个人账户余额2万元左右工龄44年,请给粗算一下退休金大约能拿多少?谢谢。
嘉宾 网友您好,按照省文件规定,自2011年1月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再设三年的过渡期(2011年1月起至2013年12月),在过渡期内仍实行新老办法对比计算,对于按新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仍低于按老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的,按一定比例发给补贴,2011年退休的补贴额为本人新老计发办法对比计算的差额部分的80%,2012年退休的补贴额为差额部分的50%,2013年退休的补贴额为差额部分的20%,2014年过渡期结束后完全按新办法计发养老金。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规定,职工退休时,其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与您本人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及退休时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直接相关。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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