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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社会保障专题网谈实录(图)

来源: 2013-10-15 16:29:19字号:TT
参与专题访谈的各部门积极回答网民问题

    留言板 我与老公都是46岁,现两人均为失业,可以享受什么样的国家优惠政策?我现在在照顾一位70岁老人,可享受什么样的优惠政策?

    嘉宾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您和您老公均失业,可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保障服务中心认定为零就业家庭后,再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自谋职业扶持金、社区公益性岗位安置等相关帮扶政策。如果您照顾的老人为非自家老人,且以青岛市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保障服务中心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具体政策您可拨打83668928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comewan 我和我的爱人都是独生子女,女方已经年满30周岁,想生育第二个宝宝,但是发现生育二胎的要求很多,尤其关于双方父母需要去单位开具独生子女证明的问题,我们俩人都有独生子女证,这样还不能作为证明吗?

    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网友您好。与生育第一个子女不同,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办理生育证。生育第二个子女办理《生育证》属于一种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有着严格的审批规定和程序。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是指夫妻双方均无同一生父或同一生母的兄弟姊妹。由于《独生子女证》是在几十年前办理的,期间可能发生生育状况的变动,持有《独生子女证》并不能完全证明独生子女身份,因此需要开具目前的情况证明。希望您能理解!

    留言板 我现在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在外照顾一不能自理老人,可享受什么样的优惠政策?

    嘉宾 网友您好!根据我市相关促进就业政策规定,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失业人员,从事符合政策规定的灵活就业项目,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您可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保障服务中心咨询个人是否符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如符合认定条件,且照顾的不是自家老人,并以青岛市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每月300元标准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一般是三年,领完36个月补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但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间,不能再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将停止缴纳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费。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我是1979年12月参加工作,2011年办理退休,1992年企业效益不好面临破产把档案转入私营企业,在私营企业工作19年然后退休。可是我的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没有地方领取,私营企业不会给我们发放这个补贴,国家又不给,我们到哪里领取,当时相应国家要求生育一个孩子,可是退休了,却没人管了。请问我们应该咋办

    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网友您好。根据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无论什么性质的企业,都应依法落实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如果企业拒不落实,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如果企业经营困难、暂时无力支付的,企业可以与职工签订分期支付协议,分期支付一次性养老补助。

    留言板 我今年48岁,一人生活,是否可以办理大龄就业补贴?如何办理?谢谢~

    嘉宾 网友您好!根据我市的政策规定,您不符合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大龄失业人员可以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条件,但如果您符合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也可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只有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才能享受相关补贴政策。具体情况可到您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咨询办理。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耿局你好;本人在失业后,自己创业领取了创业扶持基金,麻烦的是由于办事处工作人员失误没有上报,社保停发了我剩余的失业金,请问领导怎样处理,恳请给与答复,谢谢.另问失业金跟扶持金有关系吗,扶持金领取后,怎把个人医保也停了

    嘉宾 网友您好!按照我市现行政策规定,个人创办个体工商户,从事个体经营的,在办理自谋职业手续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时,应将个人剩余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个人,同时,停止缴纳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如个人创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自主创业就业手续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时,应将个人剩余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并停止缴纳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待个人再次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时,合并计算个人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从您反映的情况看不出,您是创办了个体工商户还是创办了企业。您可以看看个人的营业执照,对号入座。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是有关系的,无论自谋职业还是自主创业,都是一种就业形式,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必须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缴纳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我现在50多岁,于1998年下岗。单位给200多元生活费,1999年劳务输出到其他单位打工,2000年单位就不管生活费了。到2010年离开打工单位,原单位现在每月只给我们225元工资,连基本生活都没有保障,请问,国家对我们这种情况有没有有关政策

    嘉宾 网友您好!从您反映的情况,看不出您和单位是否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或协保手续。如已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可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保障服务中心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社区公益性岗位安置等相关帮扶政策。具体政策和有关你的具体情况可打电话83668928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青岛大叔123 我今年55岁,从02年开始自缴社保,缴费年限已35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工作,请问是否可以办理退休。

    嘉宾 网友您好,您缴费年限已满35年,如果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工作,可申请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如经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养老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

    留言板 个体人员,失业人员,独生子女费该找谁领取?

    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网友您好,失业、无业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6.5元)请到户籍所在地街道进行登记领取。失业无业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养老补助问题,我省未作规定,属于政策空白,目前,各区市根据财力状况,正在研究逐步落实。您可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咨询、登记,或拨打12356电话咨询。

    paradise小素 父母为老国有企业员工。企业改制后退休时独生子女费一次性补偿就一直没有到位。因部分退休人员集体诉讼得到了补偿,母亲前年又回企业咨询。企业的答复是“有本事就再告我们吧”。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该怎么处理呢?

    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网友您好。按照规定,企业应当依法落实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如果企业拒不落实,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如果企业确实经营困难、暂时无力支付的,可以要求企业与职工签订分期支付协议,分期支付一次性养老补助。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我们是响应国家号召适应了独生子女的,原来国家规定退休以后可以增加工资的5%的待遇,由于国家的政策变化,改为一次性的奖励。我们都下岗失业,为生活所迫,到私营企业工作,现在国家的政策是让企业给这一块奖励,试想一下,私营企业都是个人的有几个老板能为国家来支付这一块奖励,本来这一块奖励就应该是国家来出的,为什么我们退休就享受不到独生子女补贴?要把国家应该担负的责任让私人老板掏腰包

    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网友您好。您的心情我们非常理解。根据山东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无论什么性质的企业,都应依法落实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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