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 几十年前开始就规定死后不保留遗体,直接火化留骨灰。几十年后的现在有的人要么死后火化要么寄存,买墓地,要么火化后就不保留骨灰直接海撒,要么就准备死后保留遗体不过不像几十年前那样直接把遗体埋葬,而是把遗体捐给医学院。这算不算是殡葬改革。
姜军建 答:这位网友您好!遗体捐献是为医学事业所做的贡献行为,殡葬改革的宗旨是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因此,将遗体捐献给医学事业是殡葬改革的内容之一,国家一直予以提倡和鼓励。
留言板 尊敬的姜局长好:非常高兴有这个机会和您交流。目前养老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国特别我市已步入老龄化社会。这些老年人基本都是独生子女家庭,子女既要工作,又要照顾家庭,还要照顾身边的几位老人,特别有病时住院陪护,孩子们身心疲惫,顾上顾不了下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社会的养老还不完善,如果一家一家到养老院,且不说床位经费对家庭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我有一个构思,供领导研究参考,像我们这个大家庭,有六个小家庭再过几年六十岁以上就有十几个人老人,其中身体有好的,也有身体有病,身体好的可以照顾有病,或者雇一个人,这样可以整合资源,让子女减少一部分心事,集中精力干好工作。政府要做的是能给提供个地方将这十几个老人集中生活,给予一定的扶持,六个小家庭子女还可以轮班探护解决十几个老年人日常的生活问题,这样可以减少人力和费用,给国家社会减少麻烦,详细细节以后再说。以上见解正确与否请给予批评指正。此致:敬礼!
嘉宾 网友您好!
感谢您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问题,并将您的养老思路用到我们今后的工作实践中。
目前我市的养老模式主要有: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是对“三无”、低保家庭中的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的老人实行政府购买的上门服务,半自理、不自理老人每月分别给予45或60小时的服务。如果您家老人符合政策要求,可到老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申请居家养老服务。
社区养老方面,我市还在老人家中设置养老互助点,老年人互助休闲娱乐,政府每月给予100元的补助。如果您家条件允许,可以到社区申办。
东风送暧 请问,我持失业证可以参加社区居委会考试吗?
姜军建 这位网友您好!按照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凡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在换届过程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法律制定了选举办法。我市按照国家、省法律法规进行换届选举,你如果符合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条件,可以参加选举。
留言板 记得90年代初,青岛市命名了一批新路,包括青大路、青大一路、青大二路、青大三路等等,现在青大路、青大一路、青大三路都打通、硬化了,可是就是不见“青大二路”!请问:青岛大学中心校区,原青岛师专围墙与原山东纺织工学院外墙之间,至今未打通,让青岛大学东、西两头围起来的部分,是不是“青大二路”?
如果是的话,应尽快打通,盘活本地区的交通。
谢谢!
姜军建 答: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道路命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1994年经市政府命名的青大二路,在青大一路和青大三路之间,属南北走向。由于城市规划调整,这条道路已不存在。为保持青大一、二、三路序数完整,2005年重新调整青大二路起止点,东起青大三路,向西折北止青大三路,属东西走向,在青大一路和青大三路之间。
留言板 姜局长您好,和别的同行一样强烈期待提高待遇,每月开的那点工资连孩子的托费都交不起,希望开的钱能对得起我们的劳动付出。
姜军建 这位网民朋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青办发【2012】24号)文件规定:“改善社区工作者待遇。社区两委主要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含原社区助理)的平均报酬,调整时应不低于各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落实住房公积金等福利政策”。按照24号文件的精神,今年我市将调整提高社区两委主要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报酬待遇。目前,各区政府正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留言板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是青岛市对口援藏的地方,青岛市定期向日喀则市派遣援藏干部、援藏医生、援藏教师,为日喀则市做出了重要贡献。好像在日喀则有一条“青岛路”,可否在青岛命名一条“日喀则路”留下历史记忆?
谢谢!
姜军建 答: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道路命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能否在青岛命名一条“日喀则路”建议很好,我们可以在以后的新建道路命名中将你的建议作为一个方案加以论证。
留言板 我是莱西市的参战老兵,自三月一号起,青岛市市内的优抚对象在政府的关怀下,已全部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优惠卡也与近期开始发放。可同是青岛市的参战老兵,莱西参战老兵为啥就不能享受这一待遇。请问,我们莱西的参战老兵何时也能拥有免费乘车卡。另外,我们莱西的优扶对象何时也能和青岛市内其他优抚对象一样,享受有线电视缴费半费的优惠待遇。
嘉宾 这位网友你好!近期青岛市出台了重点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的政策,此项工作由交通部门牵头落实。你提到的优抚对象在莱西市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的问题,属于落实这项政策的范畴。拒我们了解,目前由于莱西市公交公司尚未开展老年人、残疾人、学生等优惠群体的公交卡业务,因此优抚对象公交“爱心卡”的业务同样无法开展。目前莱西市民政部门已多次与莱西市交通局和公交公司协调沟通,莱西市交通局也在积极工作,拟向莱西市政府提出建议,争取早日落实各类优惠群体(包括重点优抚对象)的公交卡优惠政策。
关于有线电视减免收视费的问题,因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莱西分公司不属于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管辖,而是属于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管辖,现莱西市民政局已将有关情况上报莱西市政府,相关部门正在与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莱西分公司协商中,近期有望得到解决。
留言板 青岛市救助中心有无搬迁计划
姜军建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青岛市救助管理站是2007年列入青岛市改善民生重点项目之一,2007年9月在原址重建,2008年8月6日竣工并投入使用。现有床位400余张,可以满足市内三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目前,无搬迁计划。
留言板 我想成立一个社会组织,听说取消了主管部门可以直接到民政登记,请问应该怎么办理?
姜军建 这位网友你好,目前国家尚未出台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关于社会组织管理改革的相关法规、政策。但已经有了时间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发〔2013〕22号)要求:“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依法加强登记审查和监督管理。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民政部会同法制办负责。2013年12月底前完成《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修订工作,民政部门按新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国家发改委、民政部会同国资委等有关部门负责。2014年12月底完成脱钩工作、一业多会试点经验,研究提出逐步推开的意见)在国家法律法规未出台前仍然实行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管理仍然是一个基本原则。根据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发展的方向,响应民间对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呼声,我局在2012年就下发了《青岛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试点工作指导意见》(青民管〔2012〕10号),启动了我市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试点工作,主要在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三类社会组织中进行直接登记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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