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和建筑公司有经济往来的张先生,按照小广告上的号码开了张发票,却被公司财务审出来是假的。这些发票是河南人董某和同伙在家里用打印机做出来的。近日,城阳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
短信记录37张发票信息
假发票事发,公安机关对董某在重庆南路的住处进行了搜查,扣押发票一宗,笔记本电脑两台、打印机两台、小压机两台、速干
一位发信的人表示,自己通过路边“出售发票”的小广告找到这个电话号码,发信说要两张运输业发票,对方很快做好,他交钱后领了发票,并不知道发票是假。一位证人说,他是在路边捡到了“卖发票的名片”,通过名片联系购买发票,但交到单位之后被认出是假票。
倒卖赚钱慢自己学打印
董某供述,自2011年3月,她与陈某一起从“老赖”那里购买假发票进行销售,后来知道了做发票的门路,同年7月至2012年3月开始自己制作。 2012年3月至案发,她先后雇用马某、刘某在重庆南路一居民楼里制作假发票。董某做了分工,她负责联系客户、收钱,马某负责打印,刘某负责打印发票号码、盖章、邮寄或送发票。马某和刘某在董某指令下将发票送给卖假发票的南方人。期间,董某等人共非法制造并出售发票37张,票面额共计人民币2396万元。
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马某和刘某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记者 赵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