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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一年光顾商场18次 称不偷东西心里别扭(图)

来源:北京晨报-- 2013-03-01 07:26:56 字号:TT

偷窃成瘾 一年“光顾”商场18次

  还不到22岁的沈某,一进商场就有难以克制的“偷东西”念头,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她从各大商场的品牌店里盗窃18次,所得赃物价值4万余元。海淀法院昨日开庭审理沈某盗窃案(见图)。对于沈某来说,商场专柜如同不设防一般,让她越陷越深。

  一年偷走4万元服饰

  昨天,沈某在海淀法院受审,她梳着马尾辫,脸上还有未脱的学生气。对于检方指控的盗窃罪的罪名和事实,沈某没有辩驳。就是这个看起来和学生一样的沈某,却是一个辗转于京城各大商场,酷爱盗窃名牌服饰的惯偷,盗窃商品价值惊人。

  根据检方指控,从2011年3月至2012年4月间,沈某在海淀区、朝阳区等地盗窃LEE牌牛仔裤、LESPORTSAC牌休闲包、TEENIE WEENIE牌休闲包、adidas三叶草牌衬衫等服装服饰,共计价值人民币40414.45元。

  沈某的足迹遍布新光天地、万达广场、蓝色港湾等知名商场,她最常下手的商场是新中关购物中心,18次盗窃中有8次都发生在这里。从沈某盗窃的清单来看,她最钟爱的品牌是TEENIE WEENIE,从夏天到冬天的4个月时间里,她先后4次在蓝色港湾、安贞华联的TEENIE WEENIE专柜下手,偷走的服饰包括裙子、衬衫、毛衣、大衣和背包,正好够一身打扮。

  大衣掩护偷走商品

  沈某详细交待了最后一次盗窃时的经历,当天晚上她独自一人来到新中关购物中心,想看看有什么可偷的。她先在人大附近的711便利店“热身”,偷了一盒香蕉、一盒指甲油和一瓶保湿喷雾。在新中关购物中心,a02专卖店内,偷走了一件女士开衫,随后从耐克偷走了三双袜子,甚至从tiger店里连鞋盒一起偷走了一双鞋。在书店里偷走了两本书以后,沈某在另外两家店又偷了两件东西,即被警察抓获。这一趟下来,沈某光顾了7家店铺。

  沈某也并非有多高明的盗窃手段,据其交待,她只是装作试衣服,将要偷的衣服或鞋搭在胳膊上,然后用自己穿着的大衣盖在上面遮掩,大摇大摆地就从店里走出去,从未遇到阻拦。沈某表示,她并未将这些服饰转卖,偷的都是自己喜欢的,想留着以后慢慢穿,当警方到其租住的房屋检查时,发现很多赃物的标牌都没有摘掉。

  不偷东西心里别扭

  警方后来也对沈某做了鉴定,确认她并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我真的只是好奇,听别人说从商场拿东西没人管,我就想试试。”沈某说,没想到第一次偷东西就成功了,此后就老想去商场偷东西,不偷心里就别扭,后来认真反省后觉得,是自己不劳而获、想占有喜欢的东西的想法作祟。

  沈某对自己所犯的错误非常后悔,但是其频频盗窃,犯下的罪行也很严重。公诉人建议以盗窃罪对其在4到6年之间量刑。沈某的辩护人提出,沈某一人在京打拼很不容易,采取的盗窃手段也并不恶劣,而且在被抓后,主动交待了公安机关未掌握的10起犯罪事实,应对其从轻处罚。

  在本案中,沈某盗窃的时间跨度长达一年,在其最初盗窃时,多数商家都未报警,这也是沈某的犯罪行为一直无人制止的原因之一。直到沈某后来盗窃了两件价值5千余元的皮衣后商家报案,沈某才进入了公安机关视线。(首席记者 王彬 摄影 郝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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