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着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通过就业层次的不断提升和民生投入力度的持续加大,城乡居民收入和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水平稳步增长。
按照 《山东统计年鉴》公布的可比数据,2011年青岛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32万元,同比增长14.2%。在全省十七个城市中低于东营市的4.56万元,居第二位。济南市4.24万元、济宁市3.96万元和淄博市3.79万元,分列第三、四、五位。
2012年前三季度统计数据表明:青岛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万元,同比增长12.6%,收入水平在全省十七城市中居第二位,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 1.23万元,同比增长16%,收入水平在全省十七城市中居第一位。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