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中央纪委监察部不久前发出通知,明确提出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记者近日在福建、江苏、广东、广西等地采访发现,一些单位仍存在年初“粗线条”制定预算、年末突击花钱甚至乱花钱、违规花钱现象,如何用好老百姓的“钱袋子”考验着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的作风。
“有钱不花,过期作废”。岁末年初,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变相“突击花钱”:组织考察借机公费旅游、大操大办豪华年会、滥发年终福利……形形色色的花钱方式令人触目惊心。广西南宁一家大型商场的财务人员向记者透露,临近年底,一些单位用公款前来买购物卡,开的一般是“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笔墨纸张”之类的发票。
“以往到年底,很多单位花钱都是用出国旅游、休闲式开会等方式。”福建某单位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随着制度规定越来越严格,如今大都换成更加隐蔽的方式。例如,一些单位年底到商店、酒店先花钱开发票,等来年再实质性消费。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蔡立辉认为,突击花钱与我国现行的“12月关闸、来年4月开闸”的预算管理有关,“一年的预算只允许用8个月的时间花,年底没有使用完的钱要予以收回或减少来年的预算,这难免会造成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
在长期关注中国公共预算改革的深圳市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吴君亮看来,一些政府部门在年底突击花费的公共财政,主要来自项目经费。他从深圳市本级2012年部门预算(草案)发现,一些部门的项目支出经费比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的基本支出高出许多,个别部门甚至超出九倍。
如何杜绝年底突击乱花钱现象?基层工作人员纷纷提出整改建议: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教育,确保将公共财政用在“刀刃上”;另一方面需要在年初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年终制定支出责任追究制度。
广西人文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陈雄章表示:“年底‘突击花钱’完全可以从财务报表和流水账目中凸显出来,可以通过后期审计的方式进行追查。全国人大等部门也可以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限制各部委办局‘月度消费’、‘季度增幅’,对此类现象进行全面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