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引发社会关注的一系列财政热点问题,昨天,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进行了集中解答。
对于“财政收入增加势必会挤占个人收入”的说法,这位负责人表示,实际上财政收入和个人收入并非简单的此消彼长关系;对于媒体报道的部分单位年底乱花钱现象,这位负责人说,要坚决制止“年底突击花钱”。
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并不高
宏观税负是指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是衡量政府收入规模的重要指标,反映了一个国家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程度。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目前的宏观税负水平并不高。
根据国际通行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口径,我国政府财政收入,除公共财政收入之外,还应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这位负责人介绍,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口径计算,2010年,我国宏观税负为26.4%,2009年为25.3%,而2009年世界各国平均水平为36.4%,其中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为40.8%,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为32.9%。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从人均财力水平来看,我国远低于世界主要国家的平均水平。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口径,2010年我国人均财政收入按照当年平均汇率折算为1166美元,而根据预测,2010年,美、日、德、法等国的人均财政收入水平都在14000美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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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财政收入较快增长,引发了一些人的担心:财政收入增加这么多,是不是国家收的税太多了,企业和居民的负担太重了?
“税负痛苦指数”存在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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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福布斯杂志发布了“税负痛苦指数”榜单,其中中国税负痛苦指数为159,在公布的65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列第二。近期,这一话题再次引发热议。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指出,税负痛苦指数的统计方法并不科学。
按照福布斯税负痛苦指数的统计方法,各税种都选用最高的边际税率来计算痛苦指数。按照此方法,我国个人所得税痛苦指数为45,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痛苦指数为49,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痛苦指数为23,增值税的痛苦指数为17,财产税的痛苦指数为0,直接加总得出中国内地的税收痛苦指数为159,仅次于法国的167.9,名列全球第二。
这位负责人表示,这种税负痛苦指数在反映税负高低问题上存在缺陷。一是指数选取的名义税率不等于实际税率,实际税率往往比名义税率低。二是最高的边际税率只适用很小比例的纳税人,不能反映一国居民的总体税负状况。三是简单相加的假设前提是对每个税种赋予同等的权重,而这一假设与实际情况相差很大。
坚决制止“年底突击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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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曾感叹:“预算不科学,表现为年底突击花钱。每年年底财政结算,总有部分单位因为钱没花出去,在搞突击花钱。”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历年预算执行情况看,财政支出进度均呈“前低后高”走势,一季度各月支出进度较慢,二、三季度逐步回升,第四季度则进一步加快。
他分析指出,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在每年3月全国人大批准中央财政预算之前,项目支出中一般只有延续性项目按一定的比例预拨部分资金,新增项目大都是在预算批复下达后才开始支出,这样就使一些资金延后支出。
此外,由于项目单位从启动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招投标等管理程序到具体实施有一个过程,前期准备阶段资金需求量小,实施阶段资金需求则明显增大,相应的资金支付也是前少后多。而且,预算项目支出需要据实结算,这部分预算支出往往在年底前结算,因此12月份支出较多。
这位负责人强调,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坚决制止“年底突击花钱”。今年前10个月,全国财政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7.4%,比去年同期进度加快5.2个百分点,预计12月份财政支出占全年财政支出的比重将比上年进一步下降。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健全各单位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完善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创新财政监管模式,不断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观点
用制度保证
财政资金不浪费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在会上表示,当前公众对于财政支出是否合理,以及部分单位年底突击花钱等问题的关注,关键问题不在于花了多少钱,而是办好多少件事。也就是说,财政支出应重视效率,增加高效投入,减少无效或低效支出。
他认为,今后财政大部分的支出都是应该直接或间接投向与民生有关的领域。同时从长期看,有关部门应当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将财政投向民生领域的支出增幅维持在一定水平上,不要出现陡然降低的情况。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在会上表示,目前公众更关心如何用制度保证财政资金用得更好,保证财政资金不被浪费,并保证公众知情权,使公众知道财政支出并非没有约束。同时在财政支出方面,也应降低行政成本,健全预算的绩效管理,即提高投入产出比。
而关于公众关心的减轻税负的问题,白景明认为,这并非是简单减税的问题,实质上蕴含了公众对公平税负的要求。
人大教授朱青也在会上称,对于减税,政府有两个选择,一方面可以实施减税政策,重点应减少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同时增加高收入者的税负;另一方面,如不能减税的话,也可以通过增加民生支出的方式,来达到类似的效果。
土地收入与财政困难无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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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为,近几年土地出让收入增长较快,是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地方财政困难带来的必然结果。
对于上述观点,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解释称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我国土地出让收入增长较快的根本原因在于用地需求不断增加,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地价总体水平稳步上升,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土地收入的较快增长。
此外,这与我国土地供应主要采取有偿使用方式有关。我国规定,土地供应采取划拨和有偿使用方式,近年来我国在土地供应方面逐步扩大有偿土地使用范围,划拨供应范围日益缩小,土地招拍挂出让比重上升。
另一方面,土地出让收入与地方财政困难程度没有对应关系。如2010年京津沪等相对发达9省市的土地出让收入约占全国三分之二,而中西部财政相对困难,土地出让收入却仅约占全国三分之一。虽然理论上中西部地区更应扩大土地出让规模,但实际上土地出让收入的规模主要与当地经济发展、土地供求关系和市场发育程度相关,与当地财政收入多少和财政困难程度没有对应关系。
政府预算里根本没“维稳”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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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有文章称,“中国维稳预算首超军费”,维稳给中国带来巨大代价。文章发表后,不少媒体纷纷进行转载。
针对有外媒报道称“中国维稳预算”首次超过军费,这位负责人指出,其所谓中国2011年维稳预算达到6244亿元并首次超过军费,渲染所谓中国社会“不稳定”、“维稳代价高昂”。事实上,在中国政府的预算中,根本没有“维稳”这一项。外媒所称“中国维稳预算”达到6244亿元人民币,其实是中国公共安全支出,它涵盖了公共卫生、公共交通、建筑安全等诸多领域,将其称为“维稳预算”,根本是偷换概念。
另外,在当今世界的主要国家当中,除了美国、法国以外,大多数国家的公共安全支出,都超过军费开支。因此,中国公共安全支出略超过军费非常正常,用不着大惊小怪。
财政与个人收入并非此消彼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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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社会上对财政收入和个人收入的关系存在一些误解。认为在社会财富总量既定的前提下,财政收入增加势必会挤占个人收入。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实际上财政收入和个人收入并非简单的此消彼长关系。财政收入只是一个“中间体”。比如,政府取得财政收入后通过安排补贴支出,有些直接增加了个人收入,有些减轻了个人在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的支出负担,间接增加了个人收入。
国际经验也表明,在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较高、财政二次分配能力强的国家(地区),收入分配差距就比较小,如美国、法国等均是。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总体上供大于求,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仅靠一次分配很难较大幅度提高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这就需要财政的二次分配来调节。因此,增强政府在国民收入再分配领域的调节能力,并通过完善社保体系,增加转移支出等方式,在收入再分配环节增加居民特别是低收入者收入,有利于促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