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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称反腐居国家难题之首 专家:公务员收礼限300元

来源:人民论坛杂志-- 2012-12-11 14:28:46 字号:TT

  遏制贫富差距扩大刻不容缓

  青连斌

  贫富差距的持续扩大,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遏制贫富差距的扩大势头并努力缩小差距已经刻不容缓

  当下的中国,大家都在议论贫富差距的扩大问题。对这一问题,老百姓高度关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这是执政党将以更大力度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的明确信号。

  贫富差距持续扩大,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否认的客观现实,甚至有人惊呼中国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经成为“世界之最”。从财富占有差距来看,一方面,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财富总量大幅度增加,但另一方面,财富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极不均等。

  贫富差距的持续扩大,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遏制贫富差距的扩大势头并努力缩小差距已经刻不容缓。

  首先,它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和对改革开放成败得失的评价。社会主义就是要共同富裕。一部分人越来越富,一部分人越来越穷,那是两极分化,社会主义不是那个样子。如果不采取强力措施遏制贫富差距的持续扩大,出现两极分化不是没有可能的,但如果真的出现了两极分化,用邓小平的话说,我们就失败了,就真的走上邪路了。所以,我们必须从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从确保改革的社会主义性质的高度重视遏制贫富差距扩大问题。

  其次,它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党的一切理论和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是,如果在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社会财富总量大幅增加的同时,一部分社会成员的收入水平长期偏低,在社会财富这块“蛋糕”的分配中长期得不到应有的一块,他们对收入分配状况的不满、对贫富差距持续扩大的不满,有可能转化为对政府的不满,转化为对党的不满,从而对党的执政地位产生我们极不愿意看到的消极的影响。

  再次,它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来,我国发展又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社会矛盾、社会问题不可避免。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民生问题持续得到明显改善,但是,贫富差距扩大以及其他方方面面的现实社会矛盾和问题,都客观地表明全体人民并没有能够公平合理地分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因此,在当前社会阶层出现分化,社会利益关系越来越复杂,各方面矛盾错综交织的背景下,不采取强力措施缩小贫富差距,是难以化解当前突出的社会矛盾尤其是利益矛盾的,是难以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也是难以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的。

  第四,它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各方面。我们已经实现的“总体小康”是低水平、不全面、发展不平衡的小康,其中发展不平衡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存在很大的发展差距,不同社会群体之间以及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的更高要求,要实现这一的更高要求,必须下大的力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遏制收入差距扩大的势头。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教授)

  贫富差距成因的政策盘点

  徐祥临

  贫富差距问题实在是个大问题,必须实实在在地解决才行。在政策上,要以提高劳动报酬为核心,全方位地增加穷人分享发展成果的机会

  贫富差距拉大不可避免没有充分根据

  近一两年来,有专家学者发表言论,认为我国的贫富差距拉大问题现阶段不可避免,并且今后至少十年还会继续拉大。他们的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在现代化起步阶段贫富差距拉大是各国的普遍现象,中国正处在这个阶段上,所以贫富差距拉大符合规律;二是中国农村有大量剩余劳动力,劳动力市场处于无限供给状态,不利于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却有利于提高资本的赢利水平,结果必然是贫富差距拉大。笔者不能同意这种看法。

  1978年至1985年期间,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是缩小的,这也意味着中国整体上贫富差距在缩小。显然,从现代化的实现程度上看,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比起21世纪初期的中国更具有“起步”的性质。而且,1978年至1985年并不算短,算下来有7年时间,只比抗日战争所用时间少1年,说成一个“阶段”也不为过。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绝对量和相对量上看,1985年以后人口的增长速度大大低于经济增长速度,产业结构也在不断地朝着有利于吸收更多劳动力的方向转变。因此,1985年之前农村劳动力的过剩程度应该比目前更严重。所以,用“处于现代化起步阶段”和“农村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来解释贫富差距拉大的必然性与历史轨迹不合。

  另外,从国外经济发展理论与经验上看,认为我国现阶段贫富差距必然拉大虽然有点根据,但并不充分。日本的工业化起点与众多亚非地区发展中国家大体一样,但日本却以比较短的时间“例外”地挤进了发达国家行列,而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发展差距却越来越大。大家知道,在现代化起步阶段的经济体制与政策方面,日本与亚洲四小龙相似之处颇多,都在实现国民经济现代化的同时,实现了贫富差距尤其是城乡发展差距缩小。

  综上所述,认为贫富差距拉大不可避免没有充分根据。从1978年至1985年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为主要内容的贫富差距缩小,有利于农民,也有利于城市居民。为什么这一大好局面没有保持下去呢?我认为,这正应了我国的那句古语,“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导因素是政策,好也如此,坏也如此。所以,导致贫富差距持续拉大的具体原因,只有通过对政策的盘点才能搞清楚。

  贫富差距拉大的原因

  在日益复杂的社会经济结构下,党和政府的政策是方方面面的。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与现阶段贫富差距相关的政策主要体现在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和劳资关系方面。

  工农关系。侧重从产业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业之间的经营者与劳动者存在收入差别是正常现象。但差别的程度如何,与政策关系极大。一般地说,在现代经济结构中,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往往要低于非农产业,尤其是在东亚地区的小规模农业经营体制下,几乎是必然的。但是,不要说美国及其他欧美国家,就是在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省,以劳动日计算的农业收入却不低于非农产业。这主要是由于政府对农业实行了政策性保护,基本的措施就是通过政策干预,使农产品(各国列入保护范围的农产品目录有所不同)的价格达到不仅能够回收物质投入,而且能保证农业劳动收入不低于其他产业的平均水平。这是制定具体农业政策的基本原则。否则,要调动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就无从谈起。我国至今还没有这样的政策理念。

  城乡关系。城乡居民的权利差别仍然十分明显,尤其是在享受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方面,城乡居民相比,可谓天壤之别。其中最重要的是与人力资本积累相关的教育与医疗卫生事业。自1994年实行以“分灶吃饭”为基本内容的分税制以后,“财权上收、事权下移”,农村的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几乎完全由农民自己承担,而城市居民的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则主要由政府承担。这使本来就存在的城乡差距更为明显。此外,在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农村也处于被边缘化的状态。

  劳资关系。由于我国属于人多地少、资本积累不足的国家,劳动要素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用老板的话说:“三条腿的青蛙抓不到,两条腿的人满街走”。所以,劳动力市场开放后,不论城市还是农村的普通劳动者,在雇主面前都处于被人挑选的地位上,工资水平高低也基本上完全由老板决定,劳动者的工资提高幅度长期落后于经济发展速度。这样,在出售的商品与服务中,劳动成本相对较低,利润相对较高。这些“人口红利”主要被两部分人得到了,一是购买劳动力的资本所有者,他们得到了利润,成为富豪;二是购买物美价廉商品的消费者,其中既包括劳动者,也包括富裕阶层,还包括外国的消费者,这些年发达国家的消费者从我国出口的大量廉价商品中获得了大量的福利。

  因此,中国的贫富差距拉大问题,是由贫富差距拉大合理的理论和不利于穷人的政策造成的,不是必然的。我国的贫富差距从现在起可以缩小。

  破解贫富差距拉大难题

  贫富差距问题实在是个大问题,必须实实在在地解决才行。在政策上,以提高劳动报酬为核心,全方位地增加穷人分享发展成果的机会。以劳动报酬为核心,是因为劳动力是穷人拥有的资源优势。劳动报酬提高了,穷人的收入水平必然提高。当然,也不仅仅是劳动报酬,还包括在公共产品、社会保障、社会事业、农村发展等方面要制定有利于穷人的政策。下面提出几项具体的政策要点。

  政府有关部门要以铁腕手段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这类漠视劳动者权益的事情发生。对于敢于拖欠工资的企业主,如果不能支付工资,必须以倾家荡产、生活状况比普通劳动者还差为条件。中央政府应明确规定,任何政府工程不准许发生工程款拖欠问题,项目资金没有落实,不准开工,违反规定的,建设单位的行政一把手,应无条件地罢官为民,下一年财政支出的第一项就要清偿政府工程欠款。除依法发行的政府债务之外,决不允许政府欠老百姓的债。这是常识。非如此,劳动者的起码尊严无以维护,政府的基本威信无以树立。

  政府要制定并坚决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要与经济发展速度大体相当。不能向员工支付最低标准工资的企业,关停并转完全应该。这样的企业在竞争中淘汰出局,有利于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政府不能表现出任何心慈手软。

  任何单位长期(如一年以上)用工,都要按政府的统一规定为员工支付养老、健康、住房、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障费用。没有这个能力的企业也必然是低效率的,应淘汰出局。

  政府要对主要农产品实行保护价收购政策,政策的核心内容应是:农民为生产农产品付出的劳动,以劳动时间为基础计算出来的收入不能低于非农产业的平均水平。这是调动农民增产积极性、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均等的关键。实行这样的政策同发展水平没有关系,只是分配问题。农民在田里干一天活儿的收入不低于在城市扫一天大街,既说得通,也不难做到。

  土地在农转非的过程中,增值的利益要让农民分享。国家公共事业占用土地,应参照经济发展水平,而不是参照农民的现有低收入状况给予他们补偿。经营性用地应该在严格执行政府的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搞市场化运作,农民是卖、是租还是入股,由他们集体决定。

  借鉴日韩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向农村提供足够的政策性金融服务,以解决农村尤其是落后地区农村发展生产的资金不足问题。货币资金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第一推动力。靠商业性金融解决不了农业领域和落后地区穷人生产经营资金供给不足问题。政策性金融的基本特点是贷款期限长(可长达20至30年)、利息低(一般不到商业性金融的一半)、数量足(项目需要多少就贷多少)。在金融机构存在大量闲置资金的情况下,采取这一政策完全具备条件,这对于用活金融资金,增加有效供给、扩大内需、增加就业都有直接的促进作用。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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