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建宜居幸福城为目标
“新一轮总规”以建设宜居幸福城市为目标,按照公共设施均衡布局和均等化服务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各类社会事业发展,合理布局各类社会事业设施,实现社会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按照远近结合、新旧结合、有机更新、分级配套的原则,统筹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设施、养老助残、社区服务及保障性住房等设施规划布局,形成多中心、多层次、网络化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在城市文化建设上,“新一轮总规”提出,弘扬蓝色文明;发展航海文化,延续奥运精神,扩大“帆船之都”的品牌效益,建设国际知名的航海与水上运动中心;建设国家海洋文化交流平台,成为国家海洋文化的对外窗口;弘扬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对山、海、城、岛、湾、河的空间格局和“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城市特色风貌实施整体保护,实现合理、永续利用。
延伸 加强资源生态环境保护
“新一轮总规”将最新“四线”划定成果纳入总规文本中,作为强制性内容;将胶州湾岸线和生态湿地划定保护线,实行生态空间管制,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将大沽河河口、洋河河口区及临近海域、营海以南临胶州湾地段分别列为生态管制区进行空间管制;将大沽河入海口区域确定为中心城区的“中央湿地保护区”,依法进行保护,有效保护胶州湾湾底生态脆弱区的生态环境。
强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新一轮总规”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周边、历史文化街区、山体周边、滨海地块、眺望视域等区域进行严格的高度控制。控制历史城区内的新增建设量,疏解老城人口。划定了崂山风景名胜区、小珠山风景名胜区、中央湿地保护区三个独立的生态功能区,明确了崂山风景名胜区的界限,提出生态管制措施、农村居民点发展指引,结合城镇发展引导景区内居民外迁。
合理推进旧区更新改造
“新一轮总规”调整优化城市功能结构,结合基础设施的规划容量和环境容量确定合理的建筑容积率,制定老城区改造人口密度的上限指标,对人口密度过大的地段进行适度疏解;推进城中村、旧工业区、旧居民区以及老商业街区等不同类型地区的全面更新改造,重点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增加城市绿地,切实改善居住环境。 (记者 于顺 摄影 王建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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