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获悉,城阳区目前已有20家总、分包建筑业企业按规定缴纳了工资保证金,总额达到1124.8万元。这个规定即该区出台的《城阳区建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据悉,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的稳定,城阳区出台了此项制度,规定建筑业企业在办理备案时,需要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区内企业最多不高于60万元,区外最多不高于200万元。
据了解,这项制度的实施范围主要包括,在
据了解,保证金属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管理,用于解决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突发性事件,一经存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存缴企业须在取用保证金后的两个月内按原额补充到账,逾期未补存的,须在原保证金数额基础上增加一倍存缴,并在其按要求补存前,不予办理工程投标,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区内企业不为其办理外出施工手续。(记者 刘锟锋 郝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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